2015年度北京市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职业体育俱乐部项目征集公告
为促进本市职业体育俱乐部规范健康发展,不断提高职业体育水平,从而丰富市民的精神文明生活,促进体育产业的发展。根据《北京市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本市体育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北京市体育产业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5年度北京市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职业体育俱乐部扶持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北京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良好,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制度健全、规范,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从事体育产业经营活动,实际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企业,或实际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万元的体育社团。
二、项目申报时间
2015年4月3日至4月15日
三、扶持方式—事后补贴
对于已实施完成的项目,经管理流程各环节评审合格后给予项目单位一定比例的事后补贴。
四、扶持范围
参加国际性或全国性职业联赛、巡回赛的职业体育俱乐部。
五、申报及审批程序
(一)项目单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项目申报建议书;
(二)项目单位自行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进行决算审计;
(三)入围咨询机构编制项目执行总结报告;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专家依据执行总结报告及项目执行情况拟定扶持比例;
(五)召开联席会议审议或征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意见后报市政府审定。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一)项目申报建议书,包含:1. 项目信息申报表;2. 项目单位信息申报表。项目申报建议书纸质版一式两份,项目单位加盖公章,并提供电子版材料光盘一张;
(二)项目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体育社团法人证书(项目单位加盖公章);
(三)依据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及需要补充说明材料(项目单位加盖公章)。
以上所有材料应制作规范,全部材料按顺序排列,统一采用A4纸,装订成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引导资金不予资助:
(一)项目正在申请或已获得市政府投资及本市其他财政性专项资金资助的;
(二)申请单位因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未满5年的;
(三)应由政府其他资金支持的;
(四)项目申报单位与项目实施单位、项目资金执行单位不一致的;
(五)申请单位提供或曾经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
八、申报受理单位
北京市体育产业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光彩北路4号北京市木樨园体育运动技术学校综合训练馆三层303。
时间:周一至周五,每日9:30—11:30、15:00—17:00。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易晨辰
联系方式:87207185
十、其它事项
(一)以上相关申报材料内容可在北京市体育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网址:www.bjsports.gov.cn;
(二)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对本公告进行解释;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北京市体育产业部门
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