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财政专项《保障性住房设计方案专家评审数字化可行性研究》承担单位比选公告

18.03.2016  12:34

  

  各有关单位:

  按照我办统一部署,2016年度财政专项《保障性住房设计方案专家评审数字化可行性研究》(以下简称《研究》)已进入前期筹备阶段。为保证工作顺利完成,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市财政及我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住综字〔2014〕140号)的相关要求,通过比选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现公开征集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比选。

  一、项目名称

  《保障性住房设计方案专家评审数字化可行性研究

  二、项目内容

  (一)背景。为提高我市保障性住房规划设计的整体水平,推动绿色建筑行动和住宅产业化的顺利实施,自2014年起,我市依据《关于在本市保障性住房中实施绿色建筑行动的若干指导意见》(京建发〔2014〕315号)及《关于开展保障性住房设计方案审查的通知》(京建发〔2014〕405号)实施保障性住房设计方案审查制度。截止2015年底,已组织设计方案专家评审会32次,审查项目54个,涉及房源6.6万套,规模达450万平方米。在评审工作的前期准备、组织评审、后期修改的过程中,有大量的资料交互、信息共享工作,亟需应用数字化的手段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并建立项目信息库。信息库包括项目位置、规划、户型设计等内容,为实现网上查阅资料、开展评审提供支撑。

  (二)委托内容。本项目应完成保障性住房设计方案专家评审数字化可行性研究,包括信息采集、资料整理、数据分析等前期准备工作,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出数字化平台雏形,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完成全部委托工作。

  三、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大型企业、科研院所、高校、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

  2、在项目涉及领域具有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各类专业人才,具有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有完成国家级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科技部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项目、部委科技项目、国家标准规范与行业标准规范以及行业技术政策等的经验。

  4、对保障性住房政策有较深了解,对保障性住房设计方案专家评审会有一定认识,熟悉评审会流程。

  四、报送材料

  1、比选参选函。

  2、参选单位简介(规模、人员、资质、行业内影响力、公司实力、单位业绩等)。

  3、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

  5、法人资格证明(原件)。

  6、参选单位在住房保障工作领域完成的工作业绩、案例等 。

  7、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组织安排、研究思路、进度计划等)。

  比选报送材料一式五份,由参选单位打印、盖章、密封后,交至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标准和信息化处(在密封袋表面注明参与比选的项目名称),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16年3月25日下午17:00。

  联系人:李斯文  66411038-816

  地址: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2号天银大厦A西座1106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