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北京住房租赁监管平台技术合作项目的比选公告

29.09.2017  20:01
 

  为加快推进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建设,计划遴选一个技术力量强的专业公司和我委通过双方合作互动、优势互补共同推进项目建设。现公开征集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比选。

  一、  项目名称

  《北京住房租赁监管平台技术合作

  二、  项目内容

  我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拟采取政府统一监管和多方网络交易服务相结合的模式。即由市住建委搭建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各部门通过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行业组织、商业网站按照政府标准建立多方网络交易平台,通过数据接口与租赁监管平台对接,并运用现代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技术,提升服务质量和用户体验。

  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的建设过程中,需要在主体认证、房源查验、房源信息发布展示、租赁合同网签和资金监管、登记备案证明申请、信用评价等方面实现基于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的创新和突破。为加快推进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建设,通过遴选一个技术力量强的专业公司和我委通过双方合作互动、优势互补共同推进项目建设,具体工作主要包括:监管平台需求分析、架构设计、功能设计、接口设计、数据分析、大数据模型设计等技术咨询和服务支撑。 

  三、  项目完成时间

  2017年10月底完成相关文档,并经评审验收。

  四、  项目预算

  人民币30万元。

  五、  报名条件

  (一)比选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比选单位要求有较强的软件研发能力;

  (三)比选单位要求在互联网技术方面,如大数据、身份认证等,有丰富研发和应用经验。

  六、报送材料清单

  1.参选函;

  2.报价单;

  3.参选单位基本情况简介(例如:规模、人员、行业内影响力、研究实力、工作业绩等);

  4.有效法人资格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5.针对此项工作制定的实施方案(包括主要思路、技术路线、人员配备、进度安排和阶段性成果等);

  6.互联网技术应用及创新介绍。

  七、比选组织

  1.参选单位必须提交全部参选必要材料(第六条1-5项),方可进入后续的评审阶段。如有任何一项参选必要材料未提交被视为不合格,不得进行后续评审。比选报送材料一式五份,由参选单位打印、盖章、密封后,交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在密封袋表面注明参与比选的项目名称),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17年10月12日下午17:00时。

  2.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比选公告中规定的各项评选标准。

  3.评选委员会对合格参选单位上报材料进行打分,并根据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参选单位为中选候选人。若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时,评选委员会可以确定排名其后的参选单位为中选人,以此类推。

  (四)评选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人员1名,业务需求部门人员2名,信息系统领域专家2名。

  (五)比选时间:材料报送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比选会。

  联系人:胡老师  桂老师电话: 59958363,59958235

  地址: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3号楼13层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

2017年9月28日           

  

  《北京住房租赁监管平台技术合作》评分标准及内容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1. 单位综合实力及行业内权威性(规模、人员、业内影响力、研究实力等)(20分)

较强16-20分,一般1 1-15分,较弱0-10分

0-20

2.互联网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的能力和经验,特别是在大数据和身份认证等方面(40分)

较强24-40分,一般16-23分,较弱0-15分

0-40

3.研究方案可行性、呼应比选公告情况、是否有利于实现目标(40分)

较强24-40分,一般16-23分,较弱0-15分

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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