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催告书》送达公告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催告书》送达公告
京建法罚(市)字[2018]第010139号
北京华城伟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14MA008KDN6A):
因你公司于2017年5月29日签订了房屋出租委托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由你公司对外出租该委托房屋,委托出租期限共12个月,房屋租金为人民币7600元/月。你公司从事房屋租赁经纪业务,自成立之日起至今未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等信息报送所在区建设(房屋)行政部门,本机关依据《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以及第三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对你单位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于2018年5月30日通过留置送达方式送达了京建法罚(市)字[2018]第01013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北京市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NO.0205853542),要求你公司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北京市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到银行交纳罚款,而你公司至今未履行义务(缴纳罚款),亦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现告知你公司如下事项:
1、请于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上述义务,否则,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如对履行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于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机关书面提出。
本机关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催告书》(京建法罚(市)字[2018]第010139号),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联系本机关,领取《催告书》,逾期视为送达。
联系部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总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3号楼3126室
联系电话: 010-55598651
邮政编码: 101160
特此公告。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