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财政专项《全市保障性住房产业化实施情况调查》委托单位比选公告
各有关单位:
按照我办统一部署,2016年度财政专项《全市保障性住房产业化实施情况调查》(以下简称《情况调查》)已进入前期筹备阶段。为保证工作顺利完成,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市财政及我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住综字〔2014〕140号)的相关要求,通过比选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现公开征集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比选。
一、比选项目名称
《全市保障性住房产业化实施情况调查》
二、比选项目内容
(一)背景。我市提出在“十二五”期间将以保障性住房为重点,大力倡导实施住宅产业化,于2012年发布了《关于2012年在保障性住房中推进住宅产业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建发〔2012〕407号),要求自2012年起,在保障性住房中落实推进产业化。2014年8月,我市又发布《关于在本市保障性住房中实施绿色建筑行动的若干指导意见》(京建发〔2014〕315号),实现了保障性住房实施住宅产业化100%全覆盖,同时初步建立了产业化项目月报制度,对实施产业化项目进行跟踪统计。截止目前,纳入实施产业化计划项目规模累计超过1500万平方米,已实施1000万平方米。为了深入了解上述项目实施产业化的实际情况及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以利于我们不断优化发展装配式建筑的相关政策,我们计划2016年对纳入计划的所有已开工、竣工项目进行实地踏勘调研,并完善产业化项目统计制度。
(二)委托内容。通过比选方式确定项目委托单位,完成项目的信息采集、项目调研、资料整理、数据分析、《调查报告》和《研究报告》的编制。《调研报告》要对各项调研数据进行深入分析比对,总结归纳趋势和倾向,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研究报告》,《研究报告》要对北京市保障性住房产业化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剖析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的政策建议,要包括完善产业化项目统计制度的政策建议,并能将项目统计与信息系统建设紧密的结合起来。
本《情况调查》要科学合理的设计调查问卷和调研提纲,问卷和提纲要注意内容的科学性、完整性和系统性相结合,分析研究时要注意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相结合,要注意借鉴国内先进省市产业化实施的成功经验,可借鉴国外产业化发达国家的实施经验和成功案例。
三、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企业、科研院所、高校、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
2、具有研究分析能力,有专业技术人员,承担过政府部门调查分析工作。
3、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现状有一定了解, 对保障性住房政策有较深了解,开展相关研究有一定基础。
4、在建筑产业化方面有政策制定、规范标准编制、工程实施、课题专项编制经验者的优先考虑。
四、报送材料
1、比选参选函。
2、参选单位简介(规模、人员、资质、行业内影响力、公司实力、单位业绩等)。
3、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资格证明(原件)。
5、参选单位在住房保障工作、建筑产业化领域完成的工作业绩、案例等 。
6、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实施方案(包括主要思路、技术路线、人员配备、进度安排和阶段性成果等);。
比选报送材料一式五份,由参选单位打印、盖章、密封后,交至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标准和信息化处(在密封袋表面注明参与比选的项目名称),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16年3月25日下午17:00。
联系人:段冠宇 66411038-815
地址: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2号天银大厦A西座1106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