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关于在本市保障性住房中实施精装修交房有关意见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02.06.2015  00:38

为了提高保障房品质,有效促进建筑节能减排、提高建材使用率、减少现场建筑垃圾及环境污染,建设和谐宜居之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我市《关于在本市保障性住房中实施绿色建筑行动的若干指导意见》(京建发〔2014〕315号),并经市政府批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联合市规划委、市国土局、市发展改革委,结合本市保障性住房装修实际情况,起草了《关于在本市保障性住房中实施精装修交房有关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现就《关于在本市保障性住房中实施精装修交房有关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于2015年6月8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给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联系电话:66411038-816;

传真:66411050;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关于在本市保障性住房中实施精装修交房有关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