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禁限目录 落实住建部改革精神: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做好“放管服”

03.12.2016  07:03

  近日,我市发布了发布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有关意见的补充通知》,结合我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的实际情况,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京建法〔2015〕7号)基础上做了部分调整修改。

  《补充通知》明确强调,根据我市统一政策,城六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禁止新投资设立(含既有企业资质在关联公司间转移)建筑业企业。其次,《补充通知》依照住建部指示精神,对企业申报住建部批准资质的流程、部分资质类别对应人员的考核要求、申请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实地核查、企业净资产考核等做了部分修改。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自2015年以来,北京市、住建部陆续发布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的〈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5年版)〉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等11个部门规章的决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标准,这次发布的《补充通知》是贯彻住建部和北京市政府的要求,依据“放管服”精神要求,对我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的完善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