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住建委内部控制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承担单位的遴选公告
为保障北京市住建委内部控制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开发顺利进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通过网上公开遴选方式确定“北京市住建委内部控制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承担单位,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系统 名称
北京市住建委内部控制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二、 主要内容
按照我委内部控制规范管理要求和内部控制规范手册(试行),建设内部控制管理系统,主要包含执行预算管理、合同订立、审批和执行等全流程合同管理内容的开发 。
三、完成时限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0月31日。
四、 费用 预算
本项目预算30万元人民币。
五、实施方式
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系统承担单位,与定选单位签订合同书后,委托定选单位开展系统开发工作。
六、报送材料清单
(一)参选函;
(二)参选单位基本情况简介(例如:规模、人员、工作业绩等);
(三)有效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即可);
(四)针对此项工作制定的实施方案(包括主要思路、技术路线、人员配备、实施细则和售后服务方案等);
七、比选组织
(一)参选单位须提交全部参选材料(第六条1-4项)方可进入后续的评审阶段,如有任何一项参选材料未提交被视为不合格,不进入后续评审。比选报送材料一式三份,由参选单位打印、盖章、密封后,交至信息中心(在密封袋表面注明参与比选的项目名称、参选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比选公告中规定的各项评选标准。
(三)评选委员会对合格参选单位上报材料进行打分,并根据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排名顺序依次推荐参选单位为中选候选人。若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时,评选委员会可以确定排名其后的参选单位为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
(四)评选委员会共3人,由熟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相关专家组成。
(五)比选时间:材料报送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比选会。
八 、承担基本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 、评选标准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公司总体情况及项目组主要技术人员配备结构、类似项目建设经验、知识结构(10分) | 较强8-10分,一般4-7分,较弱0-3分 | 0-10 |
2.项目设计方案合理,涉及全面,可行性强运行(30分) | 较强20-30分,一般10-20分,较弱0-10分 | 0-30 |
3.实施方案细化到位。有合理的项目实施框架,保障措施有力;在项目实施的每个阶段能提供切实可行,切实解决问题。(30分) | 较强20-30分,一般10-20分,较弱0-10分 | 0-30 |
4. 售后服务方案中售后服务流程、技术支持和故障响应情况、驻场服务承诺、服务期满后的售后服务承诺、实施人员转运维服务等情况综合(30分) | 较强20-30分,一般10-20分,较弱0-10分 | 0-30 |
十、报送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送时间:2018年4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地点: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3号楼13层)
(三)报送要求:申报单位必须持法人代表证件(身份证)或持法人代表委托书提交申报材料。
附件:
1. 参选函.docx
2. 项目申报书.docx
(联系人:解芳 ;联系电话:59958356)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