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家庭可申请市场租房补贴

14.09.2015  17:28

   2015年09月12日 北京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 朱开云)市住建委、市财政局近日起草《关于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及市场租房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根据意见征求稿,本市低收入家庭将可申请市场租房补贴。另外,新规定实施以后,本市将不再受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
  市场租房补贴申请须同时满足三条件
  根据征求意见稿,城六区和门头沟区、通州区、顺义区、大兴区、房山区、昌平区的城镇户籍家庭须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方可申请市场租房补贴。这三个条件分别为,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400元;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县、延庆县申请市场租房补贴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条件由区县政府自行确定,其余条件与上述各区一致。
  补贴标准由家庭收入等因素分档确定
  据了解,市场租房补贴标准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房屋市场租金水平、保障家庭人口结构、收入水平等因素分档确定。除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县、延庆县外,其余各区实行统一的市场租房补贴标准。
  据征求意见稿,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2人及以下户每月补贴1600元,3人及以上户补贴每月2000元;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低收入家庭2人及以下户每月补贴1400元,3人及以上户每月补贴1800元;人均月收入1200元及以下的家庭2人及以下户补贴每月补贴1100元,3人及以上户每月补贴1400元。
  北京不再受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
  市住建委同时制定了《关于市场租房补贴申请、审核、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中称,市场租房补贴实施后,本市不再受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符合规定条件且承租市场住房的家庭,通过申请市场租房补贴予以保障。对于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家庭,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仍按照原廉租住房政策的相关规定发放补贴。
  另外,对于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衔接问题,征求意见稿中提到,保障家庭不得同时享受市场租房补贴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享受市场租房补贴保障的家庭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自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开始次月起,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停止发放市场租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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