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6年伴侣动物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关于征集2016年伴侣动物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为做好伴侣动物(宠物)国家、行业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完善伴侣动物行业国家标准体系,全国伴侣动物(宠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从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2016年度伴侣动物(宠物)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
一、立项范围
(一)伴侣动物基础术语类
伴侣动物行业使用的专业基础术语、基础标识等;
(二)伴侣动物饲养管理类
伴侣动物的选育及品系鉴定、繁育、收容、饲养管理、营养、交易等;
(三)伴侣动物疫病防控类
伴侣动物的免疫、消毒、病媒控制、疫病控制等;
(四)伴侣动物疾病诊疗类
伴侣动物诊疗操作技术规范、诊疗人员资质与职业规范、诊疗机构的管理等;
(五)伴侣动物寄养、训导类
伴侣动物寄养、训导、美容、殡葬、展赛等;
(六)其它已有国际标准但我国尚未制定的。
二、立项要求
(一)任何单位、个人和组织均可提出立项建议,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立项建议。
(二)立项标准应提供支持立项建议的工作基础和条件、相关科学文献、专家论证意见,充分征求所涉及企业和行业协会的意见。
(三)承担标准起草的工作单位应当具有标准制定、修订的工作经验和设施设备,能支持标准起草人工作,确保其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四)标准起草工作的负责人应当熟悉伴侣动物国家标准管理法规,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学风严谨,责任心强。
三、申报要求
拟申请报批或预研究国家标准的单位,填写《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件1、附件2),并附标准草案。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基地祥瑞大街19号北京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邮政编码:102600
联系人:郑雪莹
联系电话:010-60274323,18810395840
传真:010-60275708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1: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
附件2: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
全国伴侣动物(宠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