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领导签名骗领千张温泉票倒卖获刑 构成诈骗罪

16.01.2016  13:30

  严某伪造领导签名后从公司骗领了1600张温泉赠票,后出售谋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3万余元。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严某有期徒刑两年10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严某是北京春晖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助理。经查,2014年1月6日,严某伪造一张该公司申领温泉会赠票呈批表并伪造领导签名,持该呈批表骗领公司温泉会赠票600张。同年1月22日,严某以相同的方式从公司骗领温泉会赠票1000张。后严某将该两批赠票共计1600张卖出获利。经评估,每张门票价值100元。后陆续有人持这些赠票至春晖园温泉会消费。截至赠票有效期,涉案赠票共计使用1373张,未使用227张,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37300元。严某后自动投案,部分赃款已挥霍。

  法院认为,严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公司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严某系自首,且部分退赔被害公司经济损失,法院依法减轻处罚。

 

来源:北京晨报 编辑:李晓 FN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