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育人 | 《媒介伦理与法规》:合格记者的法律与道德素养

26.06.2018  14:10

媒体从业人员如果没有一定道德素养和法律知识,不能理性严谨地把握好采访、编辑、发表过程中的行为尺度,便不能真正知晓作为一名新闻媒体专业人员的法律地位以及作为新闻传播职业的重大意义和价值。”人发学院媒体传播系副教授旷宗仁这样认为。他所主讲的《媒介伦理与法规》课程是传播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旨在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传播伦理观、价值观、法制观念和理想追求,学会在复杂媒体与社会环境下进行正确的伦理抉择,做一个合格公民与新闻记者。

图为旷宗仁副教授

媒介伦理与法规》的课程教学目标中,最基础的是学会知识,即通过理论与实践学习,帮助同学们了解新闻传播工作者在工作中应该遵守的规矩与原则;然后是加强能力,帮助学生学会如何在碰到传播伦理困境时进行更好抉择的方法与能力。而最重要的是提高素养:通过课程学习帮助同学们逐步提高道德与法律修养,建立新闻传播活动中应该具备的基本良知和良心。旷宗仁老师希望通过这三个目标的实现,让这些未来的记者在大学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形成良好道德素养。

然而,实现这些目标面临着不少困难,“课程目标十分远大,但现实却比较骨感”,旷宗仁发现,通过一门课程一个学期的教学活动便改变学生已经初步建成的道德行为观念与理念追求,难度很大。而长期接受应试教育的学习成长经历是新闻传播职业道德与法律素养教育的一个重要障碍。再者,媒体、社会上不良道德行为及社会风气的宣传报道容易给大学生造成负面的教育影响,而这是这门课的教学最大的困难所在。

为此,2008年课程设立以来,旷宗仁一直在探索改进授课内容和方式。他常常向学生讲“记者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观念”,“第一是报道要有真实性。媒体是为公众服务的,具有公信力。如果记者用自己的话语权做交易,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会受到道德的谴责,也可能会受到法律的惩罚。第二是要公平公正,不要带有偏见,而是要真实客观的进行报道。第三是要有人文关怀,比如在对弱势群体进行报道的时候,要尊重他们。

在教学方法上,旷宗仁不断针对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起初,他更注重讲课,却发现学生接受的效果不是很好。后来,他尝试将课堂放给学生,让学生课前准备课上展示,遗憾的是进行几次之后学生对新形式失去兴趣。经过不断探索,目前的课堂安排是老师讲授重点知识,学生学习、思考,然后分享交流,在学生思考的时候并非完全自主,老师给他们特定的话题、特定的角度来引导学生。这样的授课方式受到学生欢迎,许多同学反映旷老师的课内容丰富,生动有趣。传播162的夏晓草说,传播系的学生应该学好传播伦理与法规,这门课向大家传授的就是道德与法治的内容,帮助大家树立正确的伦理观法治观。

【教师说】

旷宗仁:在近十年的教学过程中,取得的主要经验有:教师要以身作则,努力成为具备良好新闻职业道德素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好教师;理论知识教学与当前社会经典新闻传播案例和最新新闻传播热点问题中的道德与法律问题分析相结合;教学要讲究方法,不盲目贪图教学内容多、深、全,合理安排教学内容的多少,综合采用教师讲授、互动讨论、学生自主探索与分享等多种教学方法,将促进学生理解与掌握为第一教学目标;改革教学评价制度,将成绩评价与学生日常传播道德行为进行挂钩,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课堂表现、行为表现与理论测试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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