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通知

17.10.2014  20:51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环保局、质监局,清洁生产审核实施单位、在京万家企业、市级考核重点用能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节能减碳管理,全面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和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以及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按照市发展革委、市质监局和市财政局《关于推进在京万家企业和市级考核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和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京发改〔2014〕2184号)和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和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加快推进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京发改〔2014〕2097号)要求,经商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定于2014年10月24日(星期五)下午13:30,在北京会议中心(朝阳区来广营西路88号,北五环路南侧)会议楼报告厅,召开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和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暨清洁生产工作启动培训会。请各单位安排相关负责同志参加:
  1.中央单位。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司、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2.市级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
  3.区县。包括各区县(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委(局)、环保局、质监局,每个单位安排1名同志参加。
  4.在京万家企业、市级考核重点用能单位以及清洁生产审核实施单位。包括京发改〔2014〕2184号文件所列需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和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的单位以及京发改〔2014〕2097号文件所列需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单位(具体名单详见市发展改革委外网发布的通知附件),每个单位安排1名同志参加。
  5.中介咨询机构。包括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碳排放核查机构、能源审计咨询机构、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节能量审核机构,每个单位安排1名同志参加。
  6.其他单位。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北京市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中心。
请各单位于2014年10月21日(星期二)下午5:00前将参会回执反馈至 [email protected] 邮箱(详见附件2),请各区县发展改革委代为通知本区县环保局、质监局以及辖区内用能单位和清洁生产审核实施单位,并统一反馈参会人员名单。
  特此通知。

附件:1.会议议程
   2.参会回执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0月17日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资环处 于凤菊; 联系电话:66415588—0515
     北京节能环保中心 李 旭 52052949 13141206178
              苗向荣 52052667、18610097617
     北京市气候中心 庄云鹏 13910009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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