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召开扩大会议专题学习讨论国务院42号文件

21.01.2019  03:51

1月8日,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心班子成员、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王进仁主任就学习贯彻国务院《指导意见》提出具体要求。

会上,大家对照国务院《指导意见》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围绕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机械化有机旱作农业、农机购置补贴、农机安全监理和质量监督、农机化技术推广和农机科技创新、农产品加工、农机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讨论,谈认识、谈体会、谈贯彻落实思路打算。大家一致认为,国务院《指导意见》政策性、指导性、操作性强,是未来一段时期指导农机化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在农机化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王进仁主任提出,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国务院《指导意见》,了解掌握核心要义,并结合山西实际,代省政府起草好《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重点要构建六大体系,实施十二项推进行动,完善四项政策措施。力争到2020年,全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2%,丘陵山区县(市、区)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2%。到2025年,全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7%,丘陵山区县(市、区)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7%。

构建六大体系,即:构建农机装备创新体系、高效机械化生产体系、技术推广体系、社会化服务体系、基础设施配套体系、农机人才培养体系。

实施十二项推进行动,即:实施机械化有机旱作农业推进行动、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推进行动、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率先实现机械化示范推进行动、绿色高效机械设备和技术示范推进行动、农机服务能力提升推进行动、农田宜机化改造推进行动、农机适用人才培养推进行动、农机装备研发推进行动、农机安全生产推进行动、机械化与信息化融合推进行动、农产品加工机械化推进行动。

落实四项政策扶持措施,即: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作业补贴政策,农机用地、用电、用油等相关政策,农机化税费和信贷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