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涉会员卡投诉增加 官方提醒消费者看清约定维权
中新北京网12月2日电 (记者 杜燕) 每到年末,众多商家纷纷推出形式多样的积分卡招徕顾客。北京市工商局今天提示,岁末年初会员卡易引发纠纷,消费者要与商家约定清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今天,北京市工商局公布的数据显示,11月份,该局“12315”、北京市消费者协会“96315”两条热线共登记消费者投诉信息13252件,登记消费者咨询5203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93.52万元。
11月,登记商品类投诉1680件,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636件,主要以手机等通讯类商品为主,占比66.67%;日用百货类投诉554件,服装鞋帽、家具类产品、日用杂品三类商品占比67.51%;食品类216件,以饮料为主的投诉占比22.69%。
登记服务类投诉11572件,其中,销售服务类投诉10348件,九成以上为互联网销售服务投诉;中介咨询服务类306件,92.16%为房屋中介服务;互联网服务类193件,主要以网络游戏服务、宽带接入服务为主。
北京市工商局强调,年末临近,为了刺激消费、招徕顾客,商场、超市等众多商家均会推出形式多样的积分卡,消费者为了享受诸多的优惠,普遍会办会员卡。但根据历年投诉情况分析,临近年末因积分卡引发的投诉会增加。
该局分析,投诉多包括年终商家将积分清零、积分兑换的服务和商品与办卡时商家介绍不符的情况、商家倒闭致使积分无法兑换以及消费后会员卡积分有出入等。
北京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依照法律,会员卡积分是商家和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所衍生出来的合同关系,是促销经营行为,双方针对会员卡积分规则、兑换礼品、办理条件等方面要约定清楚,如果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与商家协商解决问题,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完) 【编辑: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