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干”“三好生”高考不再加分

18.12.2014  07:43

  本报记者 任敏

  高考加分“瘦身”了!昨天,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高考全国加分以及地方性加分予以清理和规范。明年1月1日起,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突出事迹者、奥赛获奖者、科技类竞赛获奖者、体育特长生等5项全国性加分取消,同时取消地方性加分中的体育、艺术、科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加分项目。

  体育等特长加分取消

  《意见》:

  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群众反映强烈的5项鼓励性加分,体育、学科、科技等特长加分均被取消。

  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取消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取消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取消省级优秀学生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取消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解读:自主招生可参考学生特长

  据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国从上世纪50年代起实行考试加分政策,加分主要有两类,一类是鼓励类加分,目的是为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一类是扶持类加分,是对少数民族、烈士子女等特殊群体予以扶持。

  目前,全国性加分项目共11项。此次高考加分“瘦身”后,超半数的全国性加分项目被取消。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解释,2015年1月1日以后,获得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而在此之前在高中已取得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是否具有加分资格由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确有必要保留的,加分分值不超过5分。体育部门还要重新对二级运动员资质进行复核复测。

  取消特长加分,学生特长在高考录取中还有用吗?对此,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学生体育、艺术、学科等兴趣特长将如实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具有体育特长的考生可选择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或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考试招生,或其他体育学类专业招生。

  在奥赛、科技类竞赛中获奖等具有学科特长、科研特长、创新潜质的考生,在高校自主招生初审时,将享受到优先通过的待遇。

  具有艺术特长的考生也可报考相关高校的艺术团体、艺术专业。据了解,明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及53所高校艺术团仍进行招生。下一步,教育部还将制定和完善相关招生管理办法。

  北京进展:

  明年1月底报备教育部

  往年高考报名,本市一同采集考生的加分照顾信息,但2015年本市高考报名时并未采集相关信息。市考试院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目前,本市正在根据教育部的相关意见,研究制定2015年本市高考的加分政策,明年1月底前,将会把方案报送给教育部,通过审批后会在适当的时机公布。

  往年高考最早开始的艺术特长生统测目前也没有进行,明年高考本市是否还保留体育、艺术特长统测,是否还承认2015年1月1日前获得相关加分项目考生的加分资格,目前均在研究中。

  三好生等五类地方加分取消

  《意见》:

  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地方性体育、艺术、科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加分项目。同时,各省要进一步大幅减少其他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

  解读:各地不得新增地方性加分

  据统计,目前,各省地方性加分项目加起来有95项。有调查显示,近年来,取消“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加分项目的呼声很高。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大幅减少地方性加分项目是这次改革的重点。各省(区、市)要进一步大幅减少其它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原来没有的加分项目,各省(区、市)不得新增。

  确有必要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项目,也要规范和完善。不仅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而且地方性加分项目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有关地方还应探索完善边疆民族特困地区加分政策,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

  北京进展:

  2015高考地方加分可能只一项

  依据本市2014年高考加分政策,地方性加分包括“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北京市三好学生”“少数民族考生”,前两个项目加分分值为10分,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为5分。

  依据教育部的规定,明年高考,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将不再加分,本市地方性加分将只剩一项——少数民族考生加分。

  本市还有一项十余年未曾使用过的加分项——“高中阶段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先进事迹、对社会有较大影响的应届毕业生,可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幅度不超过20分”,由于很难明确加分标准,也将面临调整。

  值得关注的是,本市现行加分照顾项目中,还包括一些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照顾政策,涉及军人、警察子女,以及全国学科竞赛、市级科技竞赛等比赛的获奖者,这部分政策是否调整,目前还在研究中。

  烈士子女等加分项保留

  根据《意见》规定,保留和完善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保留“烈士子女”“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分项目。教育部要求各省(区、市)要不断改进和完善相关政策,不得擅自扩大全国性加分项目适用范围。

  依据本市2014年高考加分政策,“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两项可加分2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等项目可加分10分。

  加分弄虚作假禁考一至三年

  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将严惩弄虚作假、骗取相关加分资格的考生。依据规定,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取消相关考生当年参加高考报名、考试或录取的资格,还可同时暂停其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教育部要求各地完善高考加分资格审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倒查追责。一经查实,对违规违纪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教育部还要求各地加强加分考生资格信息公示。公示信息须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所在中学、加分项目、相关佐证材料,以及审核单位、审核人员名单(包括评委、裁判)等。

  北京进展:

  明年加分公示项将增多

  近些年,北京教育考试院坚持每年公布高招加分照顾对象名单,但公示类别尚未达到教育部的新规定。以2014年高考为例,本市加分公示信息共5项,包括考生所在区县、学校、考生号、姓名和照顾类型。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明年,本市公示加分照顾对象时有望增加性别、相关佐证材料、审核单位以及审核人员名单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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