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4年度外省市来京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监督及在京管理情况评价的工作通知

06.05.2015  02:30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省驻京建管机构,各大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引导外省市来京建筑施工企业规范管理,提高企业综合管理水平,培养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切实维护行业稳定和农民工合法权益,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地建筑企业来京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关于施行“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规定,2014年我委继续开展外省市来京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监督及在京管理情况评价(以下简称年度评价)。经对各相关单位反馈情况进行认定、赋值,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后,现公布年度评价结果。希望各外省市来京建筑施工企业通过此年度评价,进一步规范企业管理行为,树立企业品牌,提高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意识和能力,全面提升企业综合管理水平。
  年度评价结果查询请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址: http://www.bjjs.gov.cn ,首页“工程建设”类别中“外地企业及劳务管理”网页查看。
  公布的评价结果将记入企业在京档案管理手册并在有形建筑市场进行公布。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年度评价情况反馈给企业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并根据年度评价的结果,对企业实施差别化管理。鼓励选用评价结果为合格(含)以上的企业;提示慎用评价结果为基本合格的企业,并加以重点监管;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自评价结果公布之日起,企业持有的《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失效;无备案业绩的企业,2015年度可继续在京承揽工程,自2014年度起连续三年无业绩的,企业持有的档案管理手册自动失效。
  特此通知


  附件: 2014年度评价结果(公布).xls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