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时间缩减25天

01.03.2019  04:38

  “入市容易退市难”、“注销公告时间长”,一直以来都是企业退出市场时反映的突出问题。简化注销手续,既能快速准入又能便捷退出,成为企业的集中诉求。如今,随着《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出台,简易注销登记的公告时间由原来的45个自然日已经压缩到20个自然日。等到6月份,本市“e窗通”服务平台也将上线企业注销业务,届时企业办注销将实现全程网上办理。

  “2017年我为公司注销一家旗下的子公司,前前后后花了4个多月时间。”一家电子商务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彭女士说,当时,她先去国、地税分别办手续,等税务部门通知办妥后才能去登报公告,再等45天才能去工商部门继续办理。2月26日上午,彭女士又来到石景山工商分局办事大厅,打算再注销公司旗下的一家公司。在咨询台彭女士就获知了一个大大的喜讯,“企业未开业或者无债权债务的情况下,注销公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即可刊登,无需在报纸上刊登注销公告,企业注销公示期由原来的45天压缩至20天。

  记者了解到,彭女士这次办理注销的公司无债权债务,符合简易注销的条件,因此可以享受提速的实惠。“太好了,这样算算,前后跑下来能节省一个多月的时间,省时省力。”彭女士说。

  彭女士的经历恰恰是《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推出的22条具体举措的缩影。据了解,此次改革进一步完善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试点。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上述企业分支机构均可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企业通过简易注销登记程序办理的,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免费公告,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为20天。

  不仅如此,对企业存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等情形的,待异常状态解除后,允许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同时,此次改革还对普通注销进行了再优化。登记机关与税务部门在线核查后,显示纳税人状态为“注销”的企业如果确认已办结清税手续,申请人无需向登记机关提交清税证明。

  此外,改革针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配合、失联等原因无法形成合议意见”,营业执照遗失,法定代表人无法提出申请等疑难问题,也给予了相应的解决途径,进一步畅通退出渠道。

  下一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将在取消清算组备案、优化公告方式、简化提交材料、搭建一网注销服务平台等方面持续优化普通注销登记,实现从企业“出生”到“死亡”全生命周期办事体验的再提升。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张骜) 【编辑:刘文曦】

税务局: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充分释放改革红利
  中新网北京新闻3月3日电 (记者 尹力)为充分Bj.Chinanew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