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施工扬尘治理不达标停标半年
日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启动了2017-2018年秋冬季建设系统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攻坚行动,并于此前专门印发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2018年秋冬季建设系统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下称“《通知》”),发现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不达标的施工现场,施工、监理企业将面临全市停标的高限处罚,最长可达6个月,开发企业将暂停其在北京土地市场交易资格。
《通知》要求,对一个月内发现同一施工企业、监理单位有三个及以上项目扬尘治理不达标,采取全市停标高限处罚的方式;对连续三个月发现同一施工企业有项目扬尘治理不达标,实施在北京建筑市场暂停投标资格最高限处罚;对一个月内发现同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三个及以上项目扬尘治理不达标,采取项目停工、停止新开工项目手续办理,提请市规划国土委等部门,暂停其在北京土地市场交易资格措施。
采暖季期间,对拒不执行施工扬尘治理标准的项目和企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依法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记分,纳入北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动态监督管理,暂停其新开工项目审批,暂停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北京建筑市场投标资格6个月;经市政府批准可进行土石方工程作业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不达标,除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外,取消其土方工程作业资格。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每月对辖区内所有在施工程进行至少一次全覆盖执法巡查,利用《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检查(验收)表》进行打分,对月排名末10位的施工工地进行曝光。对累计曝光2次及以上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负责人进行约谈并查处,对辖区内扬尘治理不达标的施工企业采取停工整改、约谈告诫、区内停标等措施。
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将违规企业和个人纳入信用管理,对未按要求开展扬尘治理工作或扬尘治理不力的开发企业、施工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进行记分,同时纳入企业资质动态监督管理;对于违法情节严重,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项目和企业负责人,尝试与检察机关建立移转机制,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
接下来,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监督执法机构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抽查力度,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原则,确保检查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扬尘治理不达标行为,主动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提升各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