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 该谁做主?

28.01.2015  17:22

   公务员有了“职业年金”,企业员工怎么办?

  “企业年金”概念推出至今,已有二十余年的历史,然而拥有“企业年金”的员工仅有2200万余人。承担“第二支柱”责任的补充养老保险,如今已被视为央企、国企的特有“奢侈品”。

  那么,在“职业年金”推出的同时,“企业年金”应该如何推广?

   现状

  “糊里糊涂的有,糊里糊涂的又没了。

  “我上周还去问了财务,他们说让我再等等政策。”在金融行业工作了8年,马永恒正经历第二次跳槽——此前在“四大银行”之一工作的他,拥有一份属于自己的企业年金,“可我这次换的公司没有企业年金了,听原单位财务的意思,年金是要退休才发的,言外之意,就是没我什么事了。

  “我们个人缴1000多,单位也一样,说起来一年也有小三万在账里。不过大多数同事都没当回事,因为退休太久远了,所以我属于糊里糊涂的有,糊里糊涂的又没了。”在马永恒看来,企业年金本应更像住房公积金,企业与员工共同缴纳,完全归属于个人所有,即便辞职、跳槽,也可以“带着走”。

  而在人社部颁布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中,也有类似条款:“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

  即便如此,马永恒对找回自己企业年金没抱太大希望,一来他连企业年金问题去哪咨询都不清楚,二来在金融机构工作、收入不菲的他,“犯不上为这几个钱与原单位撕破脸”。

  马永恒觉得,企业年金多少有体现身份的作用,因为他身边的朋友中,仅有少数混迹大型央企、国企的,才会拥有企业年金:“我这次跳槽就是因为企业规模小了,所以我也理解人家,说难听点,没有年金的企业那么多,你这辈子没准再没机会缴了,难道这几年的钱,给你留到30年后吗?

  而据人社部官方数据,截至2014年第三季度,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人数为2210.46万人,积累基金7092.39亿元,这一数字,还不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十分之一。

  “我入职的时候人事说过,只要干到老,年金的收益还是不错的,比养老保险强,所以还鼓励我们多上点儿。”在某房地产央企工作的陈曦,每年要缴纳2万元左右的企业年金,2014年初,他曾查询过单位企业年金的投资情况,年化收益率不到4%,“这个数比基础养老金是高的,但比期望值还是低比较多。

  与基础养老保险相比,企业年金的收益,与资本市场的联系更为紧密。据中科院发布的《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3年中国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的加权平均收益率为3.67%,而整体收益状况不尽理想的原因,与国内资本市场表现欠佳不无关系。2014年,中国资本市场状况回升,企业年金的收益率也有所回升——据人社部《全国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显示,截至2014年第三季度,中国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累计收益率达到了6.01%。

  “一朝一夕的收益率倒在其次,关键我们看重的未来到底能拿到多少钱。”陈曦坦言,即便身处“高大上”的央企之中,但自己对于企业年金的未来,仍然没有底气可言:“毕竟真取出来年金的人几乎没有,收益率高与低,对于我们还只是数字。

   对话

  “分类所得税制会导致企业年金制度的激励性减弱

  针对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政策也在去年实施了,那么进一步的改革,是否需要一个时间表?最终目标是否还是要改为EET模式?

  郑秉文:2013年12月发布的《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首次把中国的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明确了,职工缴费这部分,以前历来在前端是纳税的,现在就改为前端缴费、中端投资时都免了,后端领取的时候再纳个人所得税,变成了EET这样一个税收模式了。这是一场巨大的历史性进步,也是一个制度创新。

  但是,这个文件出台以后,也碰到非常棘手的问题。第一大类问题,是在后端纳税的时候,还是应该要考虑到一些应该完善的地方,比如说要有一定的免税额。再比如说投资收益的这部分,是不是也应该免税?等等。

  假设你到退休的时候,本金加上几十年的投资收益在账户里,等领取的时候都需要纳税。哪些是投资收益,哪些是缴存的本金没分开,这显然不利于企业年金的推广。实际上,分开更符合国际惯例。

  第二大类问题,现在个人所得税实施的还是分类所得税的机制,所有的收入都是单位代扣代缴的,职工拿到的是税后收入。这就出现一个问题,分类所得税制实际与我们上面说的“EET”是有一定冲突的,会导致企业年金制度的激励性减弱,影响了企业和个人缴纳的积极性。

  而综合所得税制更适合企业年金的推广,在年底的时候,要以家庭为单位重新报税并据此调整,多退少补,这个时候是以整个家庭的收入作为一个基数,要扣除法定免税额,赡养老人、赡养孩子的费用等等,还要扣除相应捐赠等等。报税以后,该退的税就退给你了,我们现在没有这样的制度。

  所以说不管是对企业还是对个人来讲,现在都没有太大动力去推进企业年金。

  郑秉文:对,对于企业来讲它是自愿,企业要根据它的成本、市场各种状况自主选择进行。国家规定的强制性基本福利制度不能无限扩大,企业的合法利益应该得到保障,给企业创造非常好的税收环境,扶持企业能够发展起来,这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和根本。企业是否愿意建立企业年金,要让企业根据自己的能力自我决定,有能力的企业才有更高的需求,那时,企业年金就会成为它吸引人才的一个政策。

  一些有企业年金的企业,实际上他的员工也不是很了解这个东西到底怎么回事,具体干什么了。

  郑秉文:这个问题非常重要,不管是美国401K,还是智利模式,还有香港的强积金制度,他们账户基金的投资组合,决定者是个人,是账户持有人决定账户资产的配额比例。而中国的企业年金,别说投资的资产比例、资产配置,连企业年金以后怎么发,持有人的发言权都不是很大。

  我们在这个方面做得确实不好,有很大的改动空间。年金的主体是职工个人,单位的缴费应该是配比给个人去缴的,可是在中国是相反的,企业缴费是大头,个人缴费是象征性的,政策设计也是企业说了算,企业很强势。在中国我们的职工对企业年金不是很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很缺乏,又缺乏与企业主对话和博弈的支撑和渠道。而长期来看,企业年金最终的目标肯定是由账户持有人个人决策的,目前还很难做得到。

  那么在现在这个历史阶段,马上把投资权下放到个人,恐怕也是有一定问题的。我们职工的金融教育、投资教育还需要提高。我们的资本市场也不是很成熟。但是这样并不是说我们现在的年金制度就可以不改了,比如工会应该发挥的作用,国企在建立企业年金以后,应该考虑到职工的利益,不应该强行单方面规定,我觉得有好多还是有改进的空间。

  “在发达国家,资本市场也是社会基础设施

  除了税收优惠等政策,还有哪些可以推进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

  郑秉文:除了税收优惠政策,还要从制度设计上,考虑到投资人参与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的便利性。

  如像美国,美国企业年金包括401K,这是第二支柱,第三支柱是IRA(个人退休账户),其中,61%的家庭有企业年金,38%的家庭有IRA,他们之间有重复,既拥有401K,又有IRA,占到了32%。而这两个账户往往是可以打通的,很方便,尤其在退休之后。

  同时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的“可获性”特别好。对“个人退休账户”,在保险公司,在银行窗口,美国职工想买就买了,买完之后,用购买单据,年底就能获得个人所得税的退税,这就让职工看到了这个制度的好处。对401K,它的可获性也非常好,比如,对美国联邦政府刚入职的新雇员,你入职就自动被登记为职业年金的成员,单位马上自动缴费给他相当于工资1%的缴费进入账户。如果雇员个人愿意缴费1%,单位就再增加缴费1%,这时他的账户就是3%了。如果雇员看有利可图,再次增加1%,单位再追加1%,这时就合计是5%了。这样相互鼓励下去,一直到10%的时候,单位缴费就封顶了,但个人缴费还可以继续增加下去。所有这些,都是税前列支。

  年金的投资收益率比基础养老金高,是不是也会吸引消费者愿意去购买第二支柱?

  郑秉文:养老基金的收入主要是两个,一个是缴费形成的本金,一个是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有时候占相当一部分的比重。投资收益率有一个百分点的差别,放到三十年的话就了不得。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收益率比较稳定,长期下来都非常好,那就是一个很大的吸引力。

  反之如果这个国家资本市场,在投资人的记忆当中从来就没好过,大家对它的热情肯定没有那么高。这就是国家的“社会基础设施”对养老金制度发展的反作用。我们说的社会基础设施不仅仅是路灯、马路、街道、上水、下水这些,在发达国家,还包括金融服务和养老金服务等,资本市场也是社会基础设施。比如,英国就把养老金看作社会基础设施的一个重要方面。我们企业年金发展不起来,商业养老保险也很难发展起来,除了没有税收优惠政策,与我们的文化是有关系的,与社会基础设施不发达也是有一定关系的。它是一个互动的过程,因为它不好,养老金投资就少,养老金不愿意进来。养老基金少,资本市场就意味着投机性高,资本市场不成熟。不成熟它的投资收益率波动性就大,反过来又让养老金投资者望而生畏。

  企业年金基金增长情况

  (单位:亿元) 数据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