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柳纪纲副主任听取《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立法预案研究情况汇报

21.11.2014  02:01

  2014年11月18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柳纪纲副主任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五层会议室,听取了北京市律师协会物业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关于《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法规预案研究情况的汇报。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李小娟主任主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王德林副主任、市政府法制办郭卫副主任、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法规一处熊菁华处长、城建环保办法规处李盈处长,我委法制处陈立民处长、穆巍,物业管理处处长郭彦利、调研员安世锦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律师协会物业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包华律师代表课题组汇报了《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法规预案研究项目终期成果,法规预案研究项目组成员分别对预案研究报告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市政府法制办郭卫副主任认为,在广大业主的法治思维和自治精神尚未成熟的情况下,条例立法应更注重可行性,建议课题组在总结《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实施以来的效果和问题的基础上,结合目前市住建委在部分区县开展的试点情况开展立法研究工作。

  柳纪纲副主任最后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对课题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课题组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提出的报告理论性很强,法理依据很充分,在制度上做了优化设计,对《物权法》进行了很好的承接,符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立法与改革相结合、与法制相衔接”的要求和全国人大“体现立法的引领作用”的立法精神;二是立法应立足北京市物业管理市场现阶段的发展环境,确保各项规定能够落到实处;三是对法规预案研究成果中的部分制度和措施,市住建委可以先期搞一些试点,从中总结一些经验;四是除了必要的专业词汇外,建议立法中尽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保证在征求社会意见的时候老百姓看得懂,能理解。

  就《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立法的下一步工作,柳纪纲副主任提出要把握时机,提前开展调研论证,认真学习吸取外省市先进经验,市住建委要密切配合,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