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58价格举报热线国庆中秋消费提示
国庆、中秋将至,北京市12358价格举报热线承诺为消费者朋友提供24小时人工接听服务,用优质高效的服务依法保障您的消费价格权益。现特向您温馨提示,购买商品和服务时请注意以下四项内容:
1 留心标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请您在出行、停车、旅游、就餐、购物时注意留意是否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核对标价内容与结算价格是否一致。节日期间企业用工成本上升,洗车、快递、家政等服务业的价格容易波动,接受服务前请注意服务价目表。使用移动APP进行团购、预约服务、共享出行时请详细阅读其计费方式及退款规则。使用预付费卡结算请了解其使用范围、期限、功能、价格约定等细节。
2 防范欺诈
购买商品或服务时,请注意促销时段及商家的价格承诺是否完全执行,防范虚假折扣、低标高结等价格欺诈行为的发生。乘坐长途客运现场购票请在站内售票窗口购买。聚餐活动应在预订时约定菜品价格、数量等相关事宜。景区旅游请留意景区门票旺(淡)季价目表及优惠政策,如需享受优惠政策请携带老年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并主动出示。
3 理性消费
消费时请您对过低价格的商品和服务提高警惕,防范出现“价格陷阱”。跟团旅游请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度高的正规旅行社,抵制过低报价及“零负团费”出游,购买地方民俗、民族特色产品等请多比较,理性消费。
4 留存证据
网络购物最终价格应以实际下单结算价格为准,如出现价格异议,请保留完整交易截图和银行发送的相关交易信息,包括相关时点页面完整截图;实体店消费请留存好结算单、发票等各类证据,其中美容美发、打印复印等行业属于节日消费重点监管范畴,如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请注意存证,以备出现价格纠纷后的核实、核查。
请您了解常见价格违法行为:
(一)商品或服务不明码标价,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
如:某超市开展降价促销活动时,没有标示降价促销的期限和原因;消费者在某饭店就餐后结账时,被告知每个菜品还要收取15%的服务费,但商家没有在店内或标价单上醒目公示。
(二)对同一商品或服务,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消费者并以高价结算;
如:某超市销售某款矿泉水时,使用两个标价签,价格分别为3元和5元,消费者实际结算价格为5元。
(三)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将要提价,诱骗消费者购买;
如:某电商销售某品牌电饭煲,网页标示“原价:1200 首发价:650”。经查,该商品是一款新品,原价1200元属于虚假的,之前从未交易过。
(四)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交易后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
如:某电商销售一款棉衣,网页标示“男士立领短款棉衣冬装特惠:满399减100 26号-28日售价399元”。消费者27日购买一件,实际结算价格为399元,没有享受到“满399减100”的优惠。
(五)停车、景区门票等不执行价格优惠政策。
如: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某景区对6周岁(不含6周岁)至18周岁(含18周岁)未成年人未实行半票优惠;
(六)不按预付费卡约定的价格标准和方式收费;
如:某美容美发店向消费者推荐办理会员卡,承诺日常消费时享受正常价格7折的优惠,消费者办理后依然按照正常价格收取。
目前除占道停车和P+R停车(换乘停车场)外,北京市停车收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组织大型活动期间,占道停车场停车收费各区可实行计次收费。乘坐公共交通如扣费不正确,可直接拨打96165地铁服务热线或者96166公交服务热线快速解决。乘坐飞机,航线旅客运输价格以行程单价格为准,请留意有关退票的提示。乘坐火车,请留意发车前15天(不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费;票面乘车站发车时间前48小时以上的按票价5%,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的按票价10%,不足24小时的按票价20%计收退票费,车票改签后退票手续费按票面价格20%收取。
节日前夕,北京市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将对商场超市等重要消费领域开展提醒告诫及重点检查。如您需维护您的价格权益,或您发现价格欺诈、垄断市场等行为,请直接拨打北京市价格举报热线电话12358,或通过12358网上价格举报平台(http://12358.ndrc.gov.cn/)、“发展北京”微信公众号、12358价格监管平台App等途径投诉举报,我们将在接到价格投诉举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您反馈受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