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组织大型贵重仪器设备采购论证会 加强采购论证把关

03.11.2016  14:33

  本网讯 近日,学校组织了3场大型贵重仪器设备采购论证会,对采购前期的论证环节严格把关。会议由分管国有资产工作的校领导张建华副校长主持。

  采购工作主要有采购申请、论证、审批、实施、验收等环节,其中论证环节直接关系到采购质量。根据 《中国农业大学固定资产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中农大国资字2015〕13号)规定,“各单位凡购置单价4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者批量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固定资产,均应组织可行性和必要性论证。对于 500万元(含)以上的固定资产采购专家论证会,由分管国有资产工作的校领导主持,论证专家不少于7人,学校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成员参与。”论证专家分别由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北京农学院及本校部分专家组成,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果雅静、副处长吴志刚、监察处副处长蒋俊鹏、财务处副处长张立英等部分采购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论证会。

  张建华指出,目前在我校采购中还存在2个主要问题:一是重复购置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造成部分仪器设备利用率不高。在近几年的上级部门财务、科研、资产、校长经济责任审计等各类检查中,都提出我校部分仪器设备使用达不到标准及时(800小时/年),部分仪器设备存在闲置现象。二是采购前期论证不充分,导致后期采购质量不高,如采购后不能满足科研需求,后期人、财、物保障条件不到位。出现上述2个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在采购前期采购单位调研不够认真,对仪器设备的重要技术参数了解不够深入,对供货商信誉、售后服务、其他用户使用情况反馈等方面了解甚少;在采购后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不够。同时,部分采购论证会存在采购单位找一些不懂行的专家凑数走过场情况。

  张建华强调,为进一步提高采购质量,我校采购工作必须遵循三个原则:第一,坚持科学性原则,使采购计划更加完善。通过专家论证,删减不必要的采购项目(全校已有设备太多,使用机时严重不达标),补充遗漏的采购项目,减少项目完成后的缺憾(过去有部分项目由于前期论证不充分,造成后期不可弥补)。不仅考虑购买主机,同时要考虑配套设备(如配件等)。要充分考虑房间大小、噪音(楼层)、清洁度、温湿度等方面的需求以及后期经费、人员保障等。第二,坚持先进性原则,使采购硬件或软件水平在一定时期内处于领先。要充分考虑现在处于大数据时代、网络发达、设备更新换代快的背景,在采购设备、软件时要有适度超前意识(至少五年内不至于淘汰)。第三,坚持经济性原则,使采购成本和后期服务最优。通过吸纳各方面专家的意见,尽可能降低采购成本;通过货比三家,选择售后服务优质单位(质保期长、提供技术培训、赠送配件等),花好用好国家这笔钱。

  此次参加论证的采购项目有:园艺学院、食品学院、高精尖中心承担的采购预算分别为765万元、553万元和315万元,共计16台套,1633万元。论证会上,分别由三个采购项目的负责人重点介绍了拟采购仪器的主要技术参数、调研的至少三家供货商的货物情况以及后期技术支持等方面情况。经专家组讨论研究,认为三个单位申请的11台套设备采购理由充分,需求合理,有必要进行采购。此外,园艺学院申请的1台套、食品学院申请的2台套和高精尖中心申请的2台套设备在关键技术参数和外源指标的需求设定等方面调研还不够充分,与同类型仪器相比的优越性还不够准确,性价比不高等问题。考虑委托测试市场发展现状和我校仪器设备管理人员队伍情况,专家组建议需进一步调研并细化完善技术指标,或改为采购其他科研设备。

  论证结果由国资处负责人在第2016-23次党委常委会上进行了通报,该采购项目获审批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