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问政土地流转如何“爬坡过坎”

25.08.2015  18:15

·编者按·

土地流转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利益,是当前农业与农村工作中的热点问题。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对规范有序推进土地流转高度重视,将今年省人代会上3个代表团21位代表提出的6件相关建议,列为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的建议,此举对于依法保障和引领土地流转健康发展,必将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 《代表问政》从本期开始,围绕代表建议的重点内容,连续推出“关注农村土地流转”系列报道。

参与问政代表:刘松年 曹振萍 杨维付

接受问政单位:省农委 省财政厅 省国土资源厅

截至2014年底,安徽省土地流转面积3393.14万亩,其中耕地2541.7万亩,约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41.09%,较全国平均流转率高出10.69个百分点。通过土地流转实现规模经营,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日益壮大,但发展中面临政策落实不力、资金要素制约、抗风险能力不强等问题。如何打破政策落地瓶颈,有效破解这些难题?

在征集社情民意的基础上,3名省人大代表向有关部门发问。

一问 如何打破政策落地瓶颈?

刘松年代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农业生产,既符合安徽省情、符合农业生产特点,也能有效解决谁来种地、怎样种好地的问题。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国家和省里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财政扶持、信贷鼓励、税费优惠等政策。但这些政策在基层落实得还不理想,如何打破政策落地瓶颈,避免“雷声大,雨点小”?

省农委:近年来,省政府先后出台了扶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成为土地流转的重要载体。今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 《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从七个方面对规范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作了明确规定。其中明确提出,要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扶持力度,要求扩大扶持资金规模、新增农业补贴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全面落实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的用水、用电、税费等相关优惠政策等等。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农业项目资金整合力度,统筹各类农业生产性、建设性、服务性项目,支持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支持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给农民合作社持有和管护;鼓励和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在现代农业示范区、高标准农田、土地整理项目等基础条件较好的区域,规模连片地开展全程托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