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老赖”不能参与购车摇号
根据朝阳法院发出的一份司法建议,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近日复函表示,将对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列明的失信被执行人纳入摇号系统“黑名单”,限制其参加购车摇号。也就是说,交通委将根据具体协助执行通知书,暂停相应的被申请执行人摇号资格。
欠人钱财却赖着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失信行为已成为当今社会的痼疾。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被执行人有以下六类情形之一,将被列入“老赖”名单,包括: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相关部门还建立了网上的“老赖”黑名单系统。社会各界人士点击“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输入姓名就可以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据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明确,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被执行人,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为使限制高消费措施切实得以执行,今年4月,朝阳法院向市交通委发送司法建议,建议该委通过技术改造,实现摇号数据库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数据库的对接和互联互通,通过前置对比、筛查失信被执行人的摇号申请,并不予通过。
此外,法院还建议市交通委在其官方网站、摇号申请表等显著位置,提示失信被执行人购车申请不予审核通过等内容。同时,朝阳法院还专程前往市交通委与该委法制处就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的限制范围、限制节点、限制方式等进行沟通。
今年7月,市交通委复函表示,将积极配合协助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予以限制,具体做法是将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列明的失信被执行人纳入摇号系统“黑名单”,从源头上限制该类人员参加摇号。
来源:北京晚报 2016-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