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亿!近年最大一笔执行案款发还

03.06.2015  07:28

 

  本报讯(记者 骆倩雯)20.1668亿元!昨天,香港华懋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代表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领到了这笔巨额补偿款。这是近年来,北京法院发还的最大额度执行案款。据介绍,2014年以来,一中院执行金额累计达到62亿元。

  该案始于上世纪90年代。由于境外企业在内地投资受到金融法规的限制,香港女富豪龚如心执掌的华懋公司与内地一家投资公司于1995年签订协议,约定投资公司全权代理华懋公司权益,华懋公司出资9000余万元,投资公司代为入股一家全国性的商业银行。之后,双方发生利益纷争,在2001年至2012年期间,陷入了10余年的诉讼中。期间,这笔投资收益变成了20余亿元。2012年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投资公司支付华懋公司补偿款20余亿元。

  判决生效后,由北京市一中院具体负责该案的执行工作。据介绍,执行法官在调查中发现了被执行人持有7.3亿元的巨额股票,遂依法查封。但如果对查封股票短时间内以拍卖或者大宗交易的方式变现,可能给其股价甚至金融市场带来较大风险。为避免这种后果,一中院执行局主持双方就案件执行进行了多轮协商,双方最终于2014年10月31日达成和解意见,被执行人主动交付案款共计20.1668亿元。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昨天,香港华懋公司代表庄日杰在市一中院领到了总计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支票,这起涉及港商和内地公司长达十余年的委托投资纠纷案在一中院执行局的努力下圆满落幕。双方公司代表均向法院赠送了锦旗,“今天我们特意从香港来这里,就是要对执行法官表示特别的感谢。”庄日杰对法院的公正执法表达了感激之情。

  此外,市一中院副院长马立娜还介绍了该院近期的执行案件成果及典型案例。据了解,2014年以来,一中院共新收执行案件1485件,共计执结1175件,结案率为79.1%,实际到位金额共计62.57亿元,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华懋公司的这起执行案件的数额是近年来全市法院办理的标的金额最大的一笔执行案款。

  马立娜介绍,一年来,一中院加大了执行强制措施实施力度,依法对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采取纳入失信名单、司法搜查、司法拘留、报送公安部门协查等措施,共计将66名自然人、102家单位法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仅在2014年底,该院就对3名被执行人住所进行司法搜查,对8名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向公安机关报送涉嫌犯罪的被执行人1人,请求公安机关查找下落的被执行人有5人。期间,多名被执行人履行了全部或部分还款义务,执行到位金额累计达到14.1亿元。

  针对执行问题,法院还特意发布了申请人风险提示,提醒申请人在执行阶段可能面临的六大风险:申请人在交易时未能审慎选择交易对象,因交易对象不诚信、确无履行能力等原因致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申请人本身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提出的请求不够明确、具体、不具有执行性,而导致执行依据的给付内容无法执行;申请人忽略诉讼时效,导致被执行人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要求法院驳回申请;申请人未能合理选择执行法院,增加执行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增加执行难度;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导致申请人合法权益无法实现;申请人过于信任被执行人或担保人的口头承诺,轻易同意解除担保或在无任何担保的情况下长时间与被执行人谈和解,最后被执行人不兑现口头承诺,致合法权益遭受侵害。


  郑重声明:凡注明来源为“京报网网:XXX(署名)”,除与京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5202099联系;本网刊登信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