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助学贷款或超200亿元 经济困难高中生将免学杂费
本报讯(记者张航)今天上午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实施五周年以来学生资助方面的发展情况。记者了解到,我国将进一步健全资助政策,提高资助标准,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
学生资助评估课题组负责人、北京大学教育学院教授丁小浩介绍,评估发现 “健全国家资助政策体系”的工作部署基本完成,填补了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阶段的资助政策“空白”;国家资助政策体系比较完善,实现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全覆盖;国家资助政策体系体现了公平性。
在政策执行方面,我国已经建立中央、省、市、县和校五级学生资助管理体系,资助学生规模大幅增长,2010年至2014年,全国累计资助各教育阶段(幼儿)达4.1亿人次,累计资助金额达5564.43亿元。社会对国家资助政策的总体满意度接近90%,其中学校对国家资助政策的满意度最高,超过95%。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张光明透露,今年我国助学贷款发放金额预计首次突破200亿元。
丁小浩也指出,普通高中和学前教育阶段资助需求满足度相对较弱,仍有约10%的市县未建立资助机构,学校和社会提供的资助经费各教育阶段存在较大差异,高校相对较好,其他教育阶段较弱。此外资助力度方面东部地区力度较大,中部较小;研究生资助力度最大,高中和学前教育相对较小;央属高校高于地方高校。教育满意度方面,家长的满意度低于学校和社会的满意度,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家长的满意度,要低于东部地区家长满意度近15%。
评估组建议,应加快学生资助立法;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推动地方理顺学生资助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学生资助工作机制,加大审计和监察力度,探索和建立第三方监管制度。
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赵建军介绍了未来五年学生资助的工作重点,我国将完善制度,应助尽助,推动地方进一步建立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扩大资助面,全面落实好对所有义务教育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适时研究制定学生资助法律法规。
同时我国将建立精准资助机制,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确保“一个对象也不能少”;将所有资助项目落实到位,确保“一个资助项目也不能少”;将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确保“一分钱也不能少”。加大投入,逐步提高资助标准,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的基本需要。此外赵建军也表示,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对于虚报学生人数、套取国家资助资金的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