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今年拟增525亿元政府债券

26.05.2017  18:33

        北京商报2017年05月26日
  北京商报讯(记者蒋梦惟张畅)5月25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受市政府委托,北京市财政局局长李颖津作了《北京市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议案的说明》,并提请审议。据了解,这是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审批地方债限额,也是落实新《预算法》和今年3月实施的《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具体行动。李颖津披露,今年北京将新增525亿元政府债券,主要投向副中心建设、非首都功能疏解等五大领域。 
  李颖津介绍,截至去年底,北京政府性债务余额4052.8亿元,同比下降40.53%,其中政府债务余额3741.18亿元,下降34.7%;或有债务311.62亿元,下降71.31%。总体看,本市政府债务风险可控。
  此外,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核定北京2017年地方政务债务限额7736.4亿元,包含新增政府债务限额52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9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28亿元。为有效发挥政府债务的宏观调控能力,缓解当前财政收支矛盾,支持全市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建设,同时考虑到政府债券成本低、期限长的优势,北京拟足额使用新增政府债务限额525亿元,全部用于发行政府债券。
  按投入领域划分,今年新增政府债券主要投向5个领域。即城市副中心、2019年世园会等重大工程建设141.14亿元;疏解非首都功能132.37亿元;土地储备90亿元;环境整治83.79亿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77.7亿元。据介绍,本年度新增政府债券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行,发行期限为3年、5年、7年、10年,发行利率略高于国债同期限收益率。
  按项目级次划分,市本级安排110.99亿元,约占总额的21%。具体分配包括怀柔科学城建设30亿元,城市副中心综合整治27.7亿元,清洁空气行动公交车辆更新25亿元,南水北调配套工程13.49亿元等。李颖津强调,在使用债务额度的同时,还要严控风险,“结合各地区债务风险水平,合理安排债务类型,不断优化债务结构,对于债务率较高的地区,会严格控制新增债券规模”。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程晓君建议,要严格执行债务风险预警、政绩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债务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和责任人强化监察和问责。同时,还应建立跨部门联合监测和防控机制,通过相关债务指标综合管控政府性债务风险,并警惕局部政府债务风险,督促有关区制定中长期债务风险化解规划,有效控制债务增长速度低于财力增长速度。
  据了解,下一步,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待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市财政局将及时下达债务额度,做好债券发行和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和监管体系,妥善处置存量债务,有效防范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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