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公示授予俞钊等48人一级运动员称号的通知
京体竞技字〔2016〕5号
各区体育局,市体育局各直属训练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的规定,经北京市体育局审核,现将俞钊等48人一级运动员称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后如无异议,自动生效。具体名单如下:
一、棒球(5人)
俞 钊、郭 睿、门盈喜、张 鼎、李皓星
二、登山(1人)
李怀阳
三、排球(3人)
冷 妍、张若楠、刘嘉懿
四、皮划艇(1人)
张小鹰
五、拳击(3人)
李居澎、刘 赛、刘京京
六、柔道(3人)
刘梓锋、满旭权、倪 俊
七、手球(4人)
张 鑫、孙 佳、袁 彤、杨政赢
八、跆拳道(4人)
崔洪飞、张宇航、郑 帅、韩梦馨
九、体操(3人)
赵为康、李元罕、金正远
十、跳水(1人)
苑浩妍
十一、武术套路(1人)
崔海龙
十二、艺术体操(1人)
高鸿羽
十三、游泳(2人)
侯雨杉、修泽芸
十四、羽毛球(1人)
陶颢元
十五、中国式摔跤(5人)
王凯嘉、李增宝、吕文龙、张 帅、周婉京
十六、足球(10人)
刘冬蕾、郑 维(海淀)、陈涵慧、张佳运、闻丹妮、李 静、于 凡、郑 维(先农坛)、马晓兰、彭雨潇
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名单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电话、书面或其他形式向北京市体育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名及提供联系方式或当面反映。举报电话:(010)87244797。
北京市体育局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