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前五月查处小官贪腐169人 8名局级干部被处分

06.06.2015  20:25

  市纪委5日通报了2015年1至5月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情况。本市前五月接受举报6996件,立案666件,增长了六成,党纪处分496人,增长了四成,其中局级干部8人。

  市纪委的通报显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纪内信访举报6996件(次),立案666件,增长62.8%。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96人,增长40.5%,其中局级8人,县处级92人,乡科级169人。移送司法机关88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98人,“小官贪腐”169人。

  市纪委还通报了各区县的查办案件情况,接受举报最多的三个区县是朝阳、怀柔和房山,分别为377件、353件和305件,其他区县都没有超过300件。立案数最多的三个区县为海淀、昌平和密云,分别为45件、44件、40件,其他区县都没有超过40件。延庆县处分人数为26人,最多,大兴和密云均为24件,并列第二,通州和怀柔都为23件,并列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