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4人首约免费遗嘱公证
2014年10月20日是北京市25家公证处免费为80周岁以上老人办理遗嘱公证的首日,共有244名老人前往预约登记。公正机构提醒申请者,除必要的身份和财产证明外,办理遗嘱公证老人还需提供三甲医院出具的精神诊断证明。
遗嘱公证一天只能办五六件
20日上午9时30分,钱老太太颤颤巍巍地走进北京方正公证处,“我要办遗嘱公证,怎么弄。”老人一脸迷茫地对工作人员说,“我视网膜脱落,眼睛看不清,耳朵也听不清,要不是好心人帮助,我都找不到这里。”
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老人刚坐下,就忙不迭地掏出一个塑料包,一层层打开,里面是身份证,显示老人已经84岁。老人自说自话着,语音并不清晰,她和老伴儿属于再婚,自己无儿无女,如今老伴儿已经过世多年,眼看着自己身体越来越差,就想着把属于自己的房产留给自家亲属。
“家里现在还有谁?”“您的财产有哪些?”帮她预约的公证人员扯着脖子喊,老人才能勉强听清楚。“您想把房产留给谁?”就这一个问题,工作人员说了两三遍后老人还没反应,不得不贴近老人的耳边提高嗓门。“我弟弟的儿子,还有我妹妹……”老人又开始叨唠,讲起自己的前半生……送走了钱老太太,公证员一看表,时钟已将近11时。
方正公证处主任王士刚介绍,方正公证处一年办理遗嘱公证业务量五六百件,由于程序复杂,工作人员一天最多能受理五六件。
通常,办理委托公证十多分钟就能完成,而遗嘱公证的时间要长很多,平均每位老人得超过俩小时。王士刚解释,为保证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公证员会对公证全程录像,并单独与立遗嘱人谈话,在确保老人没有被胁迫或者被欺骗等情况下才会为其办理遗嘱公证。
判定老人行为能力仍是难题
国立公证处主任薛卫平说,遗嘱公证是“令人心颤”的业务,“承担的风险不小。”他说,公证处是依据法律规定为老人办理遗嘱公证,但在老人过世后,经常会遇到子女打上门的,认为是公证处与当事人或受益人串通一气,挑公证书的毛病。
根据《继承法》规定,年龄、身体健康情况和文化程度并不是评判立遗嘱人行为能力的标准,但若因患病而导致行为能力丧失或者受限,则不能办理遗嘱公证。老人立遗嘱时是否具有行为能力就是当事人的主攻点。几年前,北京市曾出现过这样的诉讼案:一老人2005年在某公证处作了遗嘱公证,四年后过世,其子女经过司法鉴定认定老人当时有精神疾病,没有行为能力,公证处因此被判认定无效败诉。公证机构也觉得委屈,因为老人不发病时,看不出异常。
因此,北京市自2009年开始,公证行业就要求立遗嘱人要有北京三甲医院开具的“立遗嘱人精神诊断证明”。虽然公证处准备了介绍信,但实际操作中有医院仍会拒绝为老人开具精神诊断证明,有的医院也只是简单写着“未见行为异常”,很少有“思维、头脑清晰”之类的表述。
薛卫平表示,仅从谈话来判别老人是否具有正常思维,确有难度,需要卫生部门的专业支持和配合,他建议公证、卫生、司法等部门联手合作来判断老人在公证遗嘱时是否具有行为能力。
月底前预约成功即可免费
方正公证处主任王士刚表示,目前至月底主要是预约阶段,如果材料都准备齐全也可办理。
据了解,凡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即日起至10月31日(不包括周六、周日)之间向公证机构办理预约登记的,公证员将按登记表顺次联系预约申请人,确定具体办理时间,遗嘱公证受理日期以立遗嘱人填写公证申请表日期为准。所有在预约登记期限内办理预约登记申请的,经公证员审核,最终符合条件的将于明年6月30日前全部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