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郑功成:立法工作不能不“较真”

10.02.2015  14:02

郑功成,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长年致力于民生领域改革探索,如社保制度、反贫困、促进就业、慈善事业等,研究文字常见诸媒体。

在学术高墙之外,他还积极投身公共和社会事务,其中一个重要角色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并已连任三届。2003年,38岁的郑功成成为当时最年轻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2014年,郑功成出席了全部6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多部法律草案与国务院工作报告、最高法和最高检专题工作报告;主持召开18次慈善事业法立法研讨会,所形成的15份报告最终提交给法律草案起草工作组参考。

虽然在全国人大任职已逾10载,但过去一年的履职经历让郑功成看到了崭新的变化: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主导权正在逐渐确立,立法先行、重大改革于法有 据的时代已经到来。在他看来,这对立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也更清晰地表明:常委会组成人员拥有的不是政治荣誉,而是实实在在的国家职责。

谈立法工作——

审议法律草案更“较真

立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数字显示,近20年来,我国80%以上的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

过去一年在立法机关工作的最大感受,就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大家都感觉到了立法质量的重要性。”郑功成告诉记者,他发现各位委员对法律草案的审议更较真、更细致了,对环境保护法、预算法、立法法等重要法律的修订均体现出这一点。

较真精神”在郑功成审议法律草案时也有所体现,常能听到他的改进或反对意见:

在审议政府采购法修正案草案时,他指出现行法律规定对违法行为可以依法取消其进行相关业务的资格,草案改成“可以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这是将“禁业”减轻为“暂停业”,法律责任明显减轻;

在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时,他表示草案对网民还缺乏应有的规范,现在谣言满天飞,诽谤、人肉搜索有的已经导致人命案,造成严重后果,不入罪说不过去;

在审议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时,他认为信息披露还要进一步强化,不能搞选择性公开、不能只强调事后公开,而是须全面公开、及时公开、提前公开;

在审议广告法修订草案时,他建议应在草案中对广告代言人作出专门规范,提供负面清单,即规定不可为、不得为的事情,“不能是广告代言人拿了钱,让讲什么就讲什么”。

……

虽然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已有10多年,但郑功成坦言,因观点分歧,去年在审议一些法律条文过程中出现了少有的激烈争论现象,这表明大家对于提升立法质量心情迫切。

必须较真才能促使立法质量得到提升。”郑功成说,“从一定程度上讲,现在的立法就是要规制好政府部门的权力,防止部门利益、地方利益法定化,立法本身也在革命之中。我觉得常委会组成人员都开始具有了这种意识。

谈监督工作——

问部长“难题”得到答案

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及其各部门、各委员会和最高法、最高检工作报告,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重要的监督职责。

在监督政府工作方面,面对面的专题询问更能产生针对性的效果。2014年12月28日,国务院副总理马凯率领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国家计生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询问,双方交流涉及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多个方面。

在这场专题询问中,郑功成向人社部部长尹蔚民“抛出”一个难题:社会保险法和国家“十二五”规划都明确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要实现全国统筹,但目前进展与目标相去较远,“为什么进展这么缓慢,难点在哪里?马上就进入2015年了,工作任务还能不能如期完成?

对此,尹蔚民应询表示,此项改革从市县开始,逐步往上推进,目前进展到省级层面,除统收统支外,目前大部分省采用省级基金调剂模式,这也是省级统筹的方式。他还透露,争取2015年提出职工基础养老保险金全国统筹的方案。

我认为尹部长那天回答得还不错,把进展特别是难点公开地说了,按他的说法今年应当会完成,”郑功成说,“我也相信基本养老保险一盘散沙的地区分割局面会走进历史。

他向记者表示,当天不仅是他,不少常委也都积极发问,体现出对社保制度的高度关注,也可以看到国务院在这方面的工作计划与措施安排,这肯定有利于扩大公众对社保制度改革的知情权,也能够更好地让立法机关对政府工作起到监督、促进作用。

谈权衡角色——

履职和研究相互促进

在全国人大的履职工作,每年会占用郑功成80天的时间,还不包括为审议法律草案与有关工作报告所做的必要准备时间。同时,作为一名高校学者,又需要在专业领域不断探索钻研,如何才能分配好时间、权衡好两种角色的关系?

如果是搞自然科学的可能会辛苦一点,但我本身是研究社会科学的,与全国人大的工作往往可以实现互补。”郑功成告诉记者,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的立法事务很多都与民生有关,他所做的研究也能够用于审议法律、报告等;反过来,审议法律和政府报告也能帮助他开拓视野,对全国情况有更宏观的把握。

这方面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对于慈善事业法的立法调研和研究。

2013年,慈善事业法被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2014年初明确由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牵头起草,此后郑功成组织了一个由10人组成的核心研究组,投入了相当的时间与精力开展专题调研活动。

2014年,郑功成先后主持召开了18次专题研讨会,邀请专家学者数十人参与研讨,最终形成了有关慈善立法框架、国内外慈善立法概况、慈善组织等15个专题研究报告,并全部提交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领导与法律草案起草工作组参考。

这项工作是有价值的,对法律草案的起草是有直接帮助的。”郑功成向记者介绍,有的建议被直接纳入草案,有的主张在草案中得到体现,有的专题报告虽然无法在草案中占据相应篇幅但也引起有关方面高度重视,得到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与民政部领导的肯定。

从1995年开始就从事慈善事业研究的郑功成,今年依然会带领一批由年轻学者组成的团队,对于慈善事业立法问题攻坚克难。谈到自己这项工作的价值,郑功成展露出学者理性的本色:我们所做的就是分析立法中的关键性问题,客观表达吸收大家智慧后的建议,这可能是为立法所做的一件有意义的工作。

原文链接:

[人民网]2014年,代表委员去哪儿之郑功成:立法工作不能不“较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