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拥护宪法 增强宪法意识
这是共和国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时刻——
2018年3月11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代表们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赞成2958票!15时52分,表决结果公布,全场顿时响起长时间的热烈掌声。这是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的第五次修改,也是2004年宪法修改以来的再次修改。
这是新时代亿万人民的共同心声——
一致赞成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序言部分;一致赞成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进宪法总纲;一致赞成对国家主席任期作出新的规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在国家根本法上留下辉煌篇章。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成为宪法权威最深厚的源泉。
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广大代表委员表达出共同心声。
“我们完全赞成,坚决拥护”
九鼎重器,百炼乃成。宪法修正案的高票通过,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
“今天在会场上,投出赞成票那一刻,我感到无比自豪和神圣!这次宪法修正案获得高票通过,是民心所向,我坚决拥护。”贵州省兴仁县城南街道鹧鸪园村党支部书记余必丽代表说。她第一时间将宪法修正案通过的消息传回了村里,并且叮嘱村里的党员干部,一定要尽快学通弄懂宪法精神,联系实际谋划村里的发展。
“高寨镇积极关注宪法修正案(草案),专门印制了学习笔记本,里面详细介绍了修宪的内容,全镇8个村的村干部人手一本,大家随身携带,随时随地给基层群众宣传和讲解。”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高寨镇副镇长阿生青代表说,“两会期间,从乡镇、妇联到村里,都组织群众观看了电视直播。大家对宪法修正案(草案)积极拥护,纷纷表示修宪修到了心坎上,符合人民群众所想所盼。”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宇代表认为修宪集中了民情、民意、民智,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严格依法按程序修改宪法,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是遵循宪法法律发展规律的必然要求,是对法治精神的恪守。
“我完全赞同和拥护此次宪法修改。作为一名工人代表,这些年来深切感受到我们国家在各个领域的巨大变化,倍感骄傲和自豪。”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转向架分厂钳工首席技师郭锐代表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确需要对宪法进行适当调整,以适应新时代发展的新要求。“比如此次修改,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写入宪法,这就为包括我们广大工人在内的全体人民树立了一个远大的奋斗目标。”
“我完全赞成、坚决拥护宪法修正案。修宪符合新时代要求,符合党心民心。”安徽省宿州市市长杨军代表表示。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马叶江代表认为,这次修改宪法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意愿,全面彰显了我们党和国家与时俱进的改革精神,将有力指导新时代的中国走上更高质量发展的新路。
时代的呼唤 人民的期盼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及时把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上升为国家宪法规定,实现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的有机统一,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条成功经验。
“宪法修正案的审议通过是时代的呼唤,是人民的期盼。”辽宁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李宗胜代表说。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代表认为,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是时代的选择。“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能更好为新时代伟业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黑龙江省政协副主席庞达委员说,“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把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的顶层设计都确立下来,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湖北黄冈中学校长何兰田代表说,这次宪法修正案根据现阶段我国的现实需要进行了适时的修改,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增加“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等内容,顺应了现阶段我国发展的实际需要,将为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领导人民深化改革、进一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和制度保障。
天津市河东区委书记李建成代表说,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载入宪法,有利于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九三学社中央常委、云南省农业科学院院长李学林委员表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适合中国国情的新型政党制度。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个根本,确保中国共产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与此同时加强民主协商,才能凝聚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我们踏入了新时代,宪法也必须与时俱进修改完善,唯有如此,才能持续保持宪法旺盛的生命力,才能更好发挥宪法的作用,更好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顾明委员表示。
党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对宪法进行适当修改,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体现了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有机统一。我国宪法是立足中国国情并借鉴国际经验的成果,既具有一般宪法的特征,更具有中国特色,体现了我国的制度优势。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磐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魂’,是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纲’。”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代表说,“根据时代特征对法律体系进行完善,拓展法治实施的治理空间和效能,需要进一步修改宪法文本、强化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修改宪法优化法律体系,必将更好地适应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委党校教师童路雯代表认为,宪法是治国理政的根本保障。适时修改宪法,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
“宪法的这种不断完善、与时俱进,既坚定了基层改革发展的信心,更为各行业加快推进改革提供了宪法依据。”河北柏乡国家粮食储备库党支部书记尚金锁代表说,“这也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探索更加鲜活的基层经验,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基层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提供了重要依据。”
对宪法部分内容进行修改,符合历史发展的需要,符合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市长韦韬代表认为,此次宪法修改,是保持宪法持久生命力的迫切需要,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有力举措,是凝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强大合力的必然要求。
民革中央常委、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委员认为,这次修宪体现了中国特色,党把人民的意志概括出来,体现为党的意志,再把党的意志通过宪法修改上升为国家意志,体现出人民意志、党的意志和国家意志的高度统一,这也反映了我国宪法完善机制上的一大优势。
“修改后的宪法增加了‘监察委员会’一节,赋予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将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和信赖。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共同致力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重庆顺多利机车有限责任公司机加部副经理钟正菊委员说。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于志刚代表说,“修改后的宪法,是未来中国继续发展、取得更大成就的基石,是一部能够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坚强保障的宪法!”
(汤维建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原文刊于《人民日报》 2018年03月12日 0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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