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出台《福建省森林公园管理办法》

01.06.2015  13:15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6月1日讯     日前,福建省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通过《福建省森林公园管理办法》,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福建省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共五章51条,包括“总则”、“规划建设与认定”、“保护管理与利用”、“法律责任”、“附则”五章。
      《办法》具有以下亮点:一是森林公园公益性质定位明确。二是简政放权、注重实效。三是重视保护、多措并举。四是规范经营、合理利用。五是强化追责、威慑力强。
      《办法》的出台,将促进森林公园建设管理更加规范,有法可依。(福建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