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6年1月25日在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杜德印
各位代表:
我受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年来的主要工作
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贯彻中央决策和市委部署,执行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围绕首都城市转型、深化改革重点任务,聚焦人民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突出问题,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通过履行各项法定职能,广泛汇集民意,有效汇聚动力,努力探索规律,充分凝聚共识,为首都改革发展提供民主法治保障。一年中,共召开9次常委会会议,审议了60项议题,作出了7项决定,任免了403人次国家工作人员和180名人民陪审员。
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筹备工作
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审查批准市“十三五”规划。常委会以此为重点展开会议的筹备工作。
(一)围绕制定“十三五”规划广泛汇集民意
一是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去年4月至7月,由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织100多名市人大代表,抓住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15个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形成了9份调研意见。根据这些意见,常委会党组从以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为目标统领经济社会发展,首都城市功能重组和空间布局调整,治理空气污染、交通拥堵、水污染等“城市病”,建设居家养老、农村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城乡结合部地区改革与建设,改革预算管理体制等方面,综合形成了向市委报送的关于对编制“十三五”规划的建议。市委在十一届八次全会通过的《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市政府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充分吸收了这些意见建议。专项调研保证了广大人民群众依法有序的民主参与。
二是组织代表开展联系群众活动。常委会运用三级人大代表联系平台,组织市人大代表与区人大代表、群众代表面对面地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十三五”期间首都发展的愿望和要求。共有282名市人大代表与1166名区人大代表和469名群众代表一起召开了121个座谈会。区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表达了对首都发展的坚定信念和殷切期待,积极建言献策,提出意见建议1157条。特别是集中反映了人民群众面临的诸多不便和烦恼,如停车难、停车秩序乱、老旧小区下水管道破损和电梯存在隐患、居家老人吃饭用药困难、公共自行车满足不了需要、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缺人缺药、山区留不住优秀教师、一些幼儿不能就近入园、街道幼儿园教师待遇低,等等。通过这项活动,代表们深切感到,推进首都城市的转型发展,既关系到首都功能的发挥,也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育小养老和安居乐业,增强了代表人民群众行使好国家权力的使命感,为在代表大会上审查和批准好“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议案和建议做了必要的准备。
三是对“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进行初步审查。去年12月8日至10日,由市人大财经委召集,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财经代表小组成员、预算专家顾问参加,对规划纲要(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形成了初步审查报告。报告提出,一是坚持把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作为衡量发展的根本标尺,以建设和谐宜居之都统领全市的各项工作,坚决摈弃以经济增长速度和规模统领首都发展建设和管理的老路,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的难题和薄弱环节。三是搞好全市空间布局规划的研究编制,下大力气解决好城市功能重组和空间布局的调整。
(二)对市政府2016年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
市人大财经委对市2016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进行了初步审查,形成了初步审查报告,并与市政府主管副市长和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初审报告重点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意见。一是适应首都新的发展目标、战略功能定位和城市空间布局调整,深化预算制度和结构改革。二是集中财力补短板、惠民生,增加用于大气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停车管理、居家养老、院前急救、农村医疗等方面的财政支出。三是增强预算资金的引导调控功能,花钱建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城市治理能力和服务能力。市政府认真研究这些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了计划和预算草案。
(三)组织代表开展会前视察活动
543名市人大代表组成38个小组,围绕33个问题进行了专题视察;305名代表参加了16个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分区视察;16名代表进行了持证视察。代表们深入到乡镇、街道、社区、企业、学校、批发市场、建筑工地、文化宗教场所、司法机关等,了解实际情况,听取群众意见。视察后,“一府两院”组织召开了5场座谈会,专门听取了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二、关于立法工作
一年来,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水土保持条例、统计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实施工会法办法、北京市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5项法规;对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进行了三审;对制定行政程序条例、实施可再生能源法办法,修订预算监督条例进行了立项论证;对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进行了预案研究;对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开展了立法后评估。
制定水土保持条例,把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作为制度设计的核心内容,划定了水土保持生态红线,完善了公共治理机制,健全了市和区政府考核办法。修订实施工会法办法,强化了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建立和完善了职工依法入会、重要事项平等协商等制度,规范了工会在代表职工利益、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中的作用。制定统计条例,围绕提高统计工作质量、保证统计数据客观真实与公开透明进行制度设计,将统计工作职能由“统计管理”变为“统计服务”,推动统计工作改革,完善统计信息共享方式,确保统计工作服务政府、服务社会和服务人民。制定建设工程质量条例,以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体系为目标,合理划分政府及参建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了对建设工程全寿命周期的质量保障制度。制定北京市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为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
对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涉及的法律问题,常委会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从需要国家层面立法的事项、需要国家作出授权的事项、需要本市地方立法的事项和需要京津冀协同立法的事项四个方面开展了专题研究。还与津冀两地人大常委会共同召开立法工作座谈会,形成了“关于加强京津冀人大协同立法的若干意见”。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质量是立法的关键。在去年的立法工作中,常委会考虑最多、也是压力最大的问题,是怎样立出好的法规,使法规立得住、行得通、有效果。当前,往往一件具体工作都会涉及经济管理体制、城市治理体制、社会建设体制以及行政运行方式的改革,涉及各个方面利益关系的调整。一方面,改革需要立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另一方面,改革的办法就是立法的内容,改革有多难,立法就会有多难。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引导组织广大人民群众、各相关利益主体有序参与,充分揭示矛盾、抓住本质、摸清规律、整合利益、凝聚共识,才能找到正确的改革途径和办法。
(一)坚持和完善立法工作格局
市委加强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对每项重要立法的进展情况和主要内容都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专题汇报,及时给予重要指导,保证了立法的正确方向,及时解决了立法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难题。市政府加强了政府内部立法工作的整体统筹,发挥政府法制部门的综合协调作用;向市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的法规案,由主管法制工作的副市长或委托政府法制部门负责人作说明。常委会改进了法规审议方式,专门委员会从以前负责一次审议改为负责两次审议,以利于发挥专业优势,有足够的时间把立法涉及的问题和制度设计搞清楚。开展立法协商,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充分吸收了市政协在立法协商中提出的意见。
(二)坚持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维
在制定建设工程质量条例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是,对于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单纯依靠政府的行政管理已不能适应建设工程市场的发展。常委会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反复论证,确定了健全政府监管机制和建立市场保障机制的制度安排。把法规名称由原来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修改为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明确了以建设单位为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环节环环相扣,共同保障建设工程质量的新模式;专门设置“市场机制”一节,引入担保、保险、信用等市场机制,使建设工程各主体责任明确、相互制约,共同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三)坚持立法为民理念和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制定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一开始就遇到了“120”和“999”是否统一调度的激烈争论。常委会坚持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出发,秉承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广泛听取政府部门、医疗急救服务机构、医疗服务从业人员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使不同意见和观点得到了比较充分的表达,使立法的过程成为逐步暴露问题和矛盾、不断认识客观规律、逐步形成共识的过程。经过三次审议,常委会逐步明确了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性质、政府监管责任、服务标准规范,深入了解了服务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常委会认识到,制定这项法规,必须以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院前医疗急救基本公共服务的性质,为建设以政府为主导、政府服务为主体、社会力量为补充的,布局合理、规范统一、富有活力、监管有力、优质高效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提供法治引领和保障。法规将由常委会今年继续审议。
三、关于监督工作
常委会突出法律监督的重点,紧紧抓住首都转型发展阶段的突出问题,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工作的有效性。
(一)围绕法律法规实施开展监督
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是推动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执法检查组历时6个月时间,共组织代表382人次,深入到近30个街道、社区实地检查托老所、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场所的情况;委托市统计局和专业机构,对全市3124个老年人家庭进行入户问卷调查,对6个城区22个街道304个社区进行专业调查;分别就“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专项规划、推进医养结合、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老龄工作体制机制等问题召开了8次专题座谈会。执法检查的过程成为与市政府共同学习贯彻法规,了解社情民意,总结实践经验,寻求改革办法的过程。
执法检查组的报告明确指出,贯彻实施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关键是转变观念、转变方式、深化改革。要转变养老服务的福利性质和行政供给方法,建设在政府主导下,政府、家庭、市场、社会共同参与,专业运营、医养结合、制度衔接的体制机制,着力破解养老服务“单靠政府包不起,单靠家庭买不起,单靠企业赔不起”的困局。市委常委会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执法检查的报告,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市委的要求和执法检查报告的意见,市政府明确了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化、产业化、信息化、体系化发展思路,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和措施。
对水法、水污染防治法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深入到9个区做了20次检查调研,实地查看多处污水直排口和河湖水体,委托7个区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在肯定近几年污水治理,特别是污水治理能力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的同时,明确指出了管网建设滞后、污水处理标准低、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污水处理设施严重不足、污水直排量大、相当部分河湖水质恶化等突出问题。
根据执法检查组的建议,常委会经过审议,提出要着眼于尽快改善首都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状况,以提高污水处理标准和资源化率为目标,以加快管网建设、限期消灭污水直排为突破口,加快治理体制改革,探索“政府抓网、区管水厂、管办分离、厂交市场”的治理模式。市政府高度重视并赞同这些意见,制定了城乡结合部污水治理规划实施意见和新三年治污行动计划,强化主体责任,明确治理目标,统筹推进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工作。
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进行执法检查,紧紧围绕保护职责划分、保护规划落实、监管机制运行等重点进行。常委会提出了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保护与发展、保护与民生、保护与环境的关系,依法完善相关规划和配套措施,健全执法体制机制等意见和建议。市政府加快推进名城保护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保护新模式。
对公园条例进行执法检查,针对公园承载超负荷、公益性公园财政保障不足、历史名园保护难度大、公园管理执法弱等问题,提出了强化公园分级分类管理、坚持公园公益性本质、推动群众身边公园建设、完善公园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提高公园管理服务水平等意见和建议。
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控制吸烟条例情况的报告。从实施情况来看,这部人称“史上最严控烟法规”自6月1日实施以来,市政府及主管部门认真宣传,严格执法;市控烟协会动员组织大批志愿者以多种方式促进法规实施;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法规,使这部法规的实施取得了明显进展和成效。民众对条例的知晓率达到83%,公共场所吸烟人数下降60%以上,公众对控烟满意度提高近40个百分点。条例的有效实施是一次立法、执法、守法有机衔接的成功实践,也是一个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法治建设的成功范例。
(二)持续开展预算监督和司法监督
一是对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就如何改革科技大额专项资金的配置方式、提高资金的配置效率等提出了10余个问题,政府部门负责同志坦诚回答了询问。经过四年持续不断地开展专题询问,各方面逐步形成共识:要用好大额专项资金,关键是转变资金管理使用的方式,加快建立权责统一的财政资金配置体系,实现“管钱要担责、分钱要负责、花钱要履责、违规要问责”。市政府准备取消2015年到期的大额专项资金,将其纳入一般性公共预算进行管理;2016年将全部完成大额专项资金改革工作。
二是听取和审议“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常委会着眼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听取和审议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情况的报告。组成人员和代表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履行知识产权审判职责,积极探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新举措,进一步发挥了司法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主导作用;市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法律监督制度,依法规范行使检察权,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卓有成效。
去年,代表大会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对台交流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京台交流合作。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四、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
2015年,常委会按照大会批准的议题计划,依法开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
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申办2022年冬奥会有关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全力支持申办冬奥会的决议,表达了全市人民申办冬奥会的愿望,展示了北京办好冬奥会的信心和决心,为北京携手张家口获得2022年冬奥会举办权提供了法制支撑。
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为群众拟办重要实事项目安排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决议,确定了2015年要办的29件重要民生实事项目,进一步完善了这项工作的民主和法制程序。
根据财政部两次核准的本市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额度,两次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5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分别作出了批准本市2015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推动政府完善举债融资机制,规范债券收支管理,保证预算调整依法合规。
常委会还根据国务院关于密云、延庆撤县设区的批复,作出了关于两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问题的决定,保证了撤县设区工作的依法顺利进行。
五、关于议案办理工作
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办的4项议案,事关首都改革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常委会与市政府密切协作,加强调查研究,努力把握规律,不断凝聚共识,共同破解难题,思想认识和实际工作都取得了重要进展。
办理“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议案,常委会针对创新发展引领能力不足、产学研用有效结合的体制机制不健全、政府资源的统筹协调力度不够等突出问题,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对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内涵、功能和目标的认识,强化政府在战略规划、体制改革、组织协调、服务保障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推进首都科技资源配置体制机制创新,集中力量抓好中关村核心区建设等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出台了落实“中国制造2025”北京行动纲要,着力构建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发布了中关村大街发展规划,本市创新创业空间进一步拓展。
办理“贯彻落实预算法,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议案,常委会把议案办理与预算监督条例修订工作结合起来,从整体设计入手,围绕制度创新,从预算的功能和边界、预算的运行方式、管理体制和机制、预算支出结构等方面提出了意见。一是坚持预算资金的公共性和公平性,理清政府支出边界,增强预算资金对市场的引导和调控功能;二是转变预算运行方式,从权力本位转向责任本位,实现以责定事、以事定钱,责、事、财相统一;三是推进职责绩效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改变“先有钱、后有事”的资金配置方法,完善审计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四是调整支出结构,加强资金统筹,改变分割分散状态,集中资金解决突出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了2016年至2020年两步走的改革目标,第一步解决一批预算管理中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关键性问题,第二步建立现代预算管理制度基本框架。
办理“加强机动车停车服务与管理,构建科学完备的静态交通体系”议案,常委会与市政府组织力量深入停车场、居住区、街巷胡同实地调查,并请专业部门参与研究,弄清了全市特别是中心城区停车秩序存在的问题:一是车位性质不明;二是实行无位购车;三是大量无费停车;四是车多位少;五是乱停车乱收费。常委会明确提出,要坚持停车位的商品属性,按照“车位分类、停车入位、合理付费、严格管理”的原则,严格区分居住停车和出行停车,增加居住停车位供给,利用价格杠杆促进停车资源均衡利用,通过分区试点分阶段推进停车管理工作,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调控、社会参与、全民守法的停车管理新体制新机制。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了市人大常委会的建议和市政府的办理报告,提出了明确要求。市政府制定了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布局规划;加快驻车换乘停车场等设施建设;加大停车秩序整治力度;开展城六区停车秩序示范小区试点;明确力争通过3至5年的努力,使停车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办理“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构建城乡一体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议案,常委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区分城乡结合部、平原、山区等不同地区分类督办,先后40多次深入部分典型乡村调研。针对约20%的村没有医疗卫生机构,农村基层特别是边远地区就医难仍比较普遍,乡村医生队伍流失严重,新农合统筹层次低,用药、报销限制多等问题,提出要按照“织网底、强节点、建机制、增投入”的思路,进一步明确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职能定位,健全乡村两级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用药、报销、转诊等制度。市政府加大保基本、均等化力度,加快847个无医疗卫生机构的空白村和医疗卫生机构不达标地区的设施建设,完善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待遇保障和多渠道选用机制,推动新农合全市统筹。
六、关于代表工作
常委会适应新形势对代表工作提出的要求,通过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引导代表掌握党的主张和工作部署,认清形势任务,提高把握客观规律的能力;通过组织代表参与调查研究和密切联系群众,了解改革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了解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意愿;通过代表履行职权、开展活动与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委会行使职权的密切衔接,保证人民群众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
(一)加强代表学习培训
学习是人大工作的基本功。常委会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代表年中活动和会前活动等方式,组织推动代表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北京工作时的重要讲话、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学习市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和第四次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学习新修订的预算法和立法法等国家法律。
(二)发挥专业代表小组作用
常委会重视发挥专业代表小组兼有联系群众和熟悉专业工作的优势。12个专业代表小组围绕常委会的重点议题,参与调研、参与论证、参与审议,积极提出意见建议,为常委会的工作贡献智慧和力量。全年共参加法规审议、预算审查、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130余次。新组建的老龄代表小组,39名代表全部参与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中,共参加专委会组织的座谈、调研25次,不少代表还就近就便走访社区和居家生活老年人,为执法检查组提供了大量真实鲜活的情况。
(三)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市人大代表在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及闭会期间提出的1351件建议已全部办结。办理前,常委会加强综合分析,完善分类办理和分级交办机制,提高了督办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办理过程中,开展专题调研、组织座谈交流、升级改造代表议案和建议管理系统,使代表全过程、多层次参与建议督办、复查补办等工作,加强了代表与承办单位之间的互动交流,努力提高办理实效。推进建议办理公开工作,制定了代表建议及其办理情况公开工作意见,明确了公开的原则、内容和程序等,加强了社会监督。
去年6月中央下发了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根据市委的要求,常委会召开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认真学习贯彻文件精神,研究了新形势下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区、乡镇实践中要着力抓好的重点任务。经过调查研究,提出了关于加强区、乡镇人大组织建设几个问题的意见,将报请市委研究后印发。
各位代表:去年,常委会的很多议题都涉及到深层次的改革,有些问题又是长期积累下来的疑难杂症。我们面临把握规律难、达成共识难、取得成效难的新考验。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和作用,做好人大工作,常委会做了一些新的探索。
一是发挥党的领导的优势,紧紧依靠市委的领导。常委会党组健全了对市委负责制度,重要议题主动请示报告。全年共向市委作出了各方面工作的报告46个;市委专题会、常委会多次研究市人大的工作,给予有力的领导和支持。特别是市委着眼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近年来第一次听取市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报告和议案办理工作汇报,对做好相关工作作出具体的部署。
二是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从人民群众中汲取动力和智慧。对审议的重点议题,通过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深入基层调研、开展社会公众调查、收集网络信息等方式,了解人民群众的感受、人民群众的需要、人民群众的期待、人民群众的主意、人民群众的办法,以增强推进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定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
三是发挥民主集中制的优势,在“共求说得对”上下功夫。坚持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相统一,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统筹、汇总、分析、研究、论证,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整合协调利益关系,尽力把话说到点子上,寻求最大公约数。
四是发挥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的优势,加强与“一府两院”的沟通协调。对于审议的议题,在调查研究过程中形成初步意见时,在常委会形成审议意见书后,及时与“一府两院”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负责人沟通信息、交换意见、协调工作,以利于完善工作意见,达成思想共识,形成工作合力。
各位代表:一年来,常委会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和成效。这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共同努力,“一府两院”有力配合,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全体代表,向所有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关心、支持、帮助人大工作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人大工作存在不少不适应的方面:立法与改革的协调推进并不容易,人大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面临考验;有的议题的审议质量不高,对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认识不够到位;有些工作的实效性不强,提出了好的意见没能完全落到实处;有些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不高,影响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工作中民主参与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改进。
2016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安排和做好2016年的常委会工作,需要从总体上把握以下几项要求:一是认真贯彻中央决策和市委部署,坚持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为全市改革、发展、建设提供民主法治保障。二是聚焦增强首都核心功能,补短板、惠民生、治理“城市病”的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三是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对去年推动的一些工作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力求取得新的进展。四是在提高工作质量和实效上下功夫,以不辜负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期望。五是依法指导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推动基层人大工作的开展。
2016年常委会主要工作和议题建议安排如下:
一、立法工作方面
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更好地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促进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相协调,促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相统一。推进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拟安排审议10项法规草案。继续审议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计划生育政策调整的有关精神,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保持与新修订的立法法的衔接统一,规范本市立法工作,修订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为进一步规范本市旅游市场,促进旅游业有序健康发展,修订旅游条例;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预算法,推动本市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预算监督工作,修订预算监督条例;为推动和保障全民健身活动,提高市民身体素质,修订全民健身条例;为缓解城市中心区交通拥堵,制定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的规定;为加强气象灾害防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气象灾害防治条例;为加强区、乡镇人大建设,保证换届选举顺利进行,修订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条例、区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
拟对制定住房租赁管理条例、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进行调研起草;对制定行政程序条例和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开展立项论证。根据国家立法进程,适应本市工作需要,开展法规清理工作。
二、监督工作方面
充分发挥人大监督的特点和优势,抓住首都发展阶段性特征中的突出问题不放,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加强调查研究,强化监督问责,推动在优化结构、增强动力、化解矛盾、补齐短板上取得更大成效。
拟安排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6个专项工作报告。为进一步推动建立科学完备的静态交通体系,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本市机动车停车服务与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为加快解决污水直排问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加快管网建设,解决污水直排问题情况的报告;为促进审计结果的有效利用,改进和规范预算管理工作,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为促进少数民族乡村建设,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少数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为推动律师法的有效贯彻实施,分别听取和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实施律师法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2015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15年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2015年决算。
拟安排4个方面的执法检查。对律师法、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控制吸烟条例、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抓好去年4个专项工作报告、4项议案办理报告和4个方面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抓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三、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方面
坚持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性质定位,认真执行年度议题计划,提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切实保证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保证人民的意志和愿望依法有序进入国家机关的决策和工作中。
拟就区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事项作出决定。拟审议和批准市政府关于2016年为群众拟办重要实事项目、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就开展“七五”普法工作作出决议。
四、代表工作方面
加强代表学习培训,提高履职能力。落实三级代表联系机制,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强化代表参与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广度深度,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完善代表履职监督制度,规范代表履职行为。完善代表建议督办方式,推进代表建议和办理公开工作。召开全市代表工作研讨会,进一步提高代表工作水平。加强对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把好代表入口关。
各位代表:这次代表大会将要批准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宏伟蓝图已经绘就,艰巨任务摆在面前。让我们在中共北京市委坚强领导下,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有效履行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能,为实现全市“十三五”的良好开局,将首都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继续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