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院教师党员举办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交流会

07.12.2014  01:50

      12月5日下午,人文学院教师党员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的关于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交流会。本次会议由人文教工法学党支部承办,人文学院全体教师党员参加。

 


      本次会议由法律系教师主讲。会议以首个宪法日为契机,对十八届四中全会报告的内容进行了解读。主讲人从法治中国道路的选择、党的领导与法治的关系、以及依法治国对教师党员的影响三方面进行分析,进一步剖析了形式主义法治的理念,提出了法律的技术性和工具性––法律是手段而不是目的。针对这一观点,在场的党员们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有的党员教师提出:正如民主既是目的也是手段一样,法律也应该是手段和目的的结合体。会上,教师们就依法治国这一议题都提出了独特的见解。


      会议针对与会教师党员提出的完善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划清权力边界这一问题,会议交流后认为,权力边界的划分不止局限于行政领域,依法治国的道路虽然曲折,但是前途是一片光明的。


      会后,人文学院党委书记刘祥辉指出,本次的学习会带给她很多启发和思考,明确了以后的工作思路。据悉,人文学院紧跟党中央脚步,定期组织教师党员开展学习交流会,旨在提升教师党员党性修养,提高理论水平,更好的做好育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