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主任会议召开
10月9日上午,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主任会议召开。
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白玛赤林主持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春来、赵正修、桑顶·多吉帕姆·德庆曲珍、马如龙、多吉、赵合出席。
会议研究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税收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利寺惠僧政策落实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开展农牧业特色产业建设与促进农牧民增收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会议原则同意以上五个审议意见,要求作进一步修改后,转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办理,并在法定时间内书面答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还研究同意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农牧业特色产业建设与促进农牧民增收情况专题询问活动工作总结,要求认真总结经验,认真做好专题询问工作。
为全面完成年度任务,科学谋划明年工作,白玛赤林指出,前三季度工作扎实有效,立法、监督、代表、调研、外事等工作全面开展、取得实效,还成功召开全区立法工作会议、举办庆祝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60周年和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5周年理论研讨会及纪念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30周年座谈会,常委会及机关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绩。
第四季度任务依然繁重,要继续做好立法、监督、代表和深化改革工作,加快立法进度,确保立法质量,督办落实好常委会审议意见,总结好专题询问的实践和经验,继续做好“代表之家”创建和推广工作,指导各地(市)人大开展好代表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对人大常委会、各专工委及办公厅职责范围内的改革任务要分类推进、有序实施,力求保质保量。
白玛赤林强调,要提前谋划、筹备好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形成总体工作方案,起草好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各专工委工作总结,紧扣中心工作、体现人大特色、回应群众关切,力求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合理有序。要继续抓好当前工作,积极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和完成。要筹备好常委会第13次会议,严格执行常委会议事规则及工作程序,严格遵守提请审议的时限要求,加强组织协调,科学合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