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专题汇报会

20.07.2015  14:13

  7月14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执法检查专题汇报会。据悉,新消法正式颁布实施以来,我省突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的重要内容,全面强化市场商品和服务监管,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严厉查处消费者侵权案件,积极构建社会化消费者维权综合平台,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执法检查组组长、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陈家记主持会议。

  2014年近五年案件数量最多

  据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2014年是近五年来案件数量最多的一年。2014年全省工商系统共为消费者提供各类消费维权咨询、消费指引121.2万件,受理消费者投诉12.64万件,成功调解8.2万件,受理消费者举报7.05万件,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44215件,案件总值2835.41万元,罚没金额3098.27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达1.34亿元。

  新消法首次确立了行政部门对缺陷商品的认定和对缺陷商品强制下架、全面召回的法律制度。据悉,在新消法实施当月,我省就在全国率先依法组织认定首批缺陷商品,2014年至今,已组织认定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缺陷商品共723款,并探索以发布公告的形式责令相关经营者对缺陷商品采取全省停止销售、警示等措施。保护网上消费  “工商红盾电子标识”年初起全省推广

  针对网络购物、产品质量等各方面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我省坚决查处网络商品交易中的虚假宣传、假冒伪劣、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去年的专项整治行动全省查办网络违法案件1079宗,移送公安机关3宗,处罚金额1424.78万元,责令整改网站585个,删除违法商品信心3538个,43个非法网站被提请通信管理部门关闭。

  此外,为遏制不法网站利用互联网冒充合法经营网站或者不断改头换面欺骗消费者,省工商部门前期先行在广州、深圳开展网商企业“工商红盾电子标识”申领服务试点工作,目前两市工商部门已核发“工商红盾电子标识”独立网站1.25万个,第三方交易平台内网店8万个,并于今年年初起,在全省逐步推广。消委会势单力薄?建议以职业打假人充实消委会力量

  省消费者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新消法实施一年多,消委会身份不明、机构混乱、力量薄弱、保障不足的情况依然存在。有关数据显示,我省21个地级以上市消委会仅有编制110名,平均每个市不到6名,一些地方编制甚至还被挪用、挤占,队伍人员老化、骨干稀缺、专业力量不足。此外,在经费保障上,大部分市消委会的专项工作经费只有每年的“3.15”活动经费,有的消委会甚至连账户都没有,由工商局代管代支。

  关于“职业打假人”的话题在会上广为热议。职业打假人频繁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其他渠道向行政部门施加压力,占用大量行政资源,有关部门为此叫苦不迭。据介绍,省质监局受理举报投诉共443宗,其中职业举报373宗,占总数84.2%。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承接食品新职能后,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约97%由“职业打假人”提起。

  执法检查组成员、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辛瀑对于职业打假人的做法表示赞赏。他认为,没有职业打假人,消法的落实就大打折扣,“没有职业打假人那97%,食品药品质量情况将无法想象”。“职业打假人的存在是一股很重要的力量,职业打假人不违法,从客观上促进职能部门的监管和执法水平的提升和商品市场的净化,只要没有假货,职业打假人自然就不会存在了。”辛瀑表示,政府要转变对于职业打假人的看法,“为何要让第二件假商品给第二位消费者买走,而不让打假者拿来索赔,拿来做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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