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大常委会举办立法法辅导报告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进一步提高我市地方立法工作水平,市人大常委会16日举办立法法辅导报告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郑淑娜应邀作专题辅导报告。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怀远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散襄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津渡、苟利军、张俊芳、李亚力、王宝弟、李泉山、张俊滨和秘书长杨福刚出席。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府各委办局,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区县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部分专家学者和人大机关干部参加。
郑淑娜在报告中,阐述了修改立法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从七个方面介绍了修改的主要内容,以及对地方立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与会同志表示,报告内容翔实、系统全面,针对性、指导性都很强,听了深受教育和启发。大家认为,新修改的立法法全面总结了立法法实施十五年来的实践经验,指导思想明确、工作思路清晰、工作重点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都很强,对于完善立法体制,提高立法质量和立法效率,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都具有重要意义。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指导工作实践,进一步提高我市地方立法工作水平。
散襄军在讲话时指出,贯彻实施好立法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按照法律规定,紧密结合天津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改革方向,立改废释并举,不断提高地方性法规质量,使立法工作与改革决策相适应,引领和推动改革举措的顺利实施。要从规范地方性法规立项、起草、协商、审议等关键环节入手,健全体制机制,进一步发挥人大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要落实好市委对今年立法工作提出的指示要求,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吸纳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高质量完成立法任务,确保每一项法规立得住、行得通,务实、简便、管用,为我市抓住用好五大战略机遇、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