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就“山区生态保护”问题进行专题调研

12.08.2015  18:43

  今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我省全国人大代表王志刚提出了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山区生态保护法》的议案。8月2日至9日,选任代工委组织我省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并特邀相关的省人大代表,就“山区生态保护问题”赴山西、内蒙古、河北等地开展专题调研,对立法相关问题进行研究。

  调研组一行秉承“大生态”的理念,汲取“引进来、走出去”战略的思路精华,历时9天,行程3000余公里,真正走到山区、走到田间地头,走到车间一线,深入基层。实地考察了忻州山区、全国生态先进县山西省右玉县、内蒙古包头市经过人大立法保留下的赛罕塔拉城中草原和我省的张北、沽源、崇礼、宣化等县的生态保护项目,就生态保护相关方面的问题与相关省(区)、市、县的领导及了解情况的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座谈交流。

  通过这次调研,边走边看,代表们认为收获颇多,的确是行万里路如同读万卷书。有的代表谈到,完全颠覆了头脑中对山区生态保护的传统认识。代表们进行了座谈交流,达成了一致的共识,归纳起来有三个方面:一是大规模的生态建设、人工造林已经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绩,生态文明的理念得到了广大公众的认可。二是生态文明的建设需要有一个长远的规划,一张蓝图绘到底,突出体现在山西的右玉县、内蒙古的包头市。三是生态建设一定要在党政主要领导重视的前提下,有强大的经济实力作为支撑。百姓建设生态工程的积极性非常有限,主要靠政府投资。同时,代表们在调研过程中也发现了各地都普遍存在着一个共同的不足之处,生态建设的积极性有余,但实事求是、科学发展的规划有待提高。代表们建议,规划如美景,落到实处是关键。要摒弃行政壁垒的束缚,打破“一亩三分地”的思维定式,建立“大生态”理念,加快科学、有效的立法进程,以及严格监督执法、守法的平等性,把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相结合、将生态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

  代表们表示,将结合本次调研的内容,就我省生态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针对需由中央国家机关研究解决的问题,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拟好有关的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建言献策,力争促进解决国家利益与地方利益、长期利益与眼前利益不一致的问题,促进山区经济提高与生态建设发展的和谐统一,从而更好的推动我省经济快速发展,给力“三个河北”的建设。

习近平致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的贺信
值此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举办之际,法院网
习近平会见李家超
国家主席习近平30日下午在钓鱼台国宾馆会见了新当选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