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京籍儿童入学审核办法:入学仍须“五证”
各区县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即将出台。昨天(31日),东城、石景山、门头沟三区率先公布了非京籍儿童的入学审核办法。
今年,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仍须“五证”,具体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在京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不过,不同区县针对“五证”的审核标准有所不同。
东城要求社保4月3日前缴
对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的审核,三区县都要求父母双方均在京工作,且父母一方在本区就业。
如果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应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对于这类家长,东城区要求同时提供在本区内缴纳社保的证明,社保缴纳的起始日应在今年4月3日前;石景山区和门头沟区则要求社保缴费起始时间不晚于今年的3月20日。
如果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对于这类家长,东城区要求同时提供完税证明。石景山和门头沟区还对其营业执照时间进行了限定,即今年3月20日之前核发。
如果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股东或合伙人,应提供相关工商机关备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石景山住房6年内入学一次
在对“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的审核中,东城区和门头沟区都要求自有住房的申请人或其配偶,提供房管部门登记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在此基础上,石景山区还特别提出:每个购房地址6年内只能协调购房人子女一次入学申请;小区配套学校为九年一贯制学校的,9年内协调购房人子女一次入学申请(符合国家政策的二胎子女除外),这项规定也适用于租房者。
租房家庭审核时需提供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原件等证明。
户口簿出生证明年龄要一致
对于“全家户口簿”的审核,三个区县大致相同。
具体内容包括:适龄儿童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如儿童超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的证明,并说明未按时入学的原因。同时填写提交“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病历或幼儿园证明等。非独生子女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或已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
此外,东城区提出,父母和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应提供父母双方的结婚证明、父母双方和适龄儿童本人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