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版”条例破解企业“痛点难点”

26.02.2020  19:21

  北京优化营商环境将出台“京版”条例。今天上午,《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市司法局局长李富莹受市政府委托作说明。

  《条例(草案)》共六章77条,重点针对市场主体关切的权益保护不够平衡、投资贸易不够便利、政务服务不够充分、监管执法不够统一等方面的短板弱项,梳理提炼出54个共性痛点难点问题,分别对应制定了针对性的条款,形成制度性的解决方案,切实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便利度。记者注意到,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京版”条例,草案重点突出“北京特色”。如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提出协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逐步实现政务服务区域通办、标准统一、资质互认等。

  本市将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推行“告知承诺制”,强化企业自主决策、行为自律。规定在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以外的行业、领域,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告知承诺制。申请人承诺符合办理条件的,政府部门直接作出同意的决定;对于未履行承诺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条件的,撤销决定,并将有关情况纳入本市信用信息平台。

  针对政务服务便利性不足的问题,推行政务服务“一门办理”。明确本市建立市、区、街道和乡镇政务服务体系,根据需要在交通便利的区域设立政务服务大厅或者站点,统一政务服务场所名称和标识,实行周末服务、延时服务等。

  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常态化的政企沟通机制,听取市场主体意见,协调解决市场主体的困难和问题。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由市场主体对有关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情况进行评价。

  要求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政策措施,应当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除依法保密外,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得少于30日,并建立健全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张楠) 【编辑:刘文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