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联手保蓝天 力推10项重点工作

03.12.2015  16:09

  中新北京网12月3日电 (记者 曾鼐 阚枫)为共治雾霾,京津冀将推进联合立法、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等10个方面的联防联控。

  近日,京津冀三地环保厅局正式签署了《京津冀区域环境保护率先突破合作框架协议》,明确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以联合立法、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协同治污等十个方面为突破口,共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针对10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北京市环保局解释:

  联合立法意味着,在环境保护部领导下,共同编制《京津冀区域环境污染防治条例》;

  统一规划,即以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保规划》为统领,共同制定大气、水、土壤和固废领域的专项规划,统筹区域污染治理;

  统一标准,是建立区域协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逐步统一区域环境准入门槛;

  统一监测,表示在国家统一的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的指导下,共同研究确定统一的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共同构建区域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信息共享,即建立三省(市)环境信息共享平台,共享环境质量、污染排放以及污染治理技术、政策等信息;

  协同治污,则是针对区域共性污染问题,协同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共同实施生态建设;

  联动执法,指针对跨区域、跨流域的环境污染以及秸秆焚烧、煤炭、油品质量等区域性环境问题,集中时间,开展联动执法,共同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应急联动,强调针对跨区域的环境污染事件以及区域性、大范围的空气重污染,建立预警会商和应急联动工作机制;

  环评会商,意味着针对可能对区域大气环境、水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重点行业规划、园区建设规划和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环评会商;

  联合宣传,是针对环境保护领域的重大政策、重要工作进展、区域环境质量改善情况等开展联合宣传。

  三地环保厅局表示,未来将进一步加强交流协作,定期召开会议,解决区域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实现区域生态环保工作的率先突破。(完) 【编辑: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