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建社会信用体系平台 企业失信将处处受制
中新社北京11月16日电 (记者 于立霄)京津冀将在信用制度、信用信息共享、奖惩联动机制、信用服务市场等多个方面开展合作。这意味着某家企业若在北京不诚实守信,那么它在天津和河北发展也会受到限制。
16日,北京、天津、河北三地经信委、发改委共同发布了京津冀社会信用体系合作宣言,并签署了相关框架协议。
宣言指出,京津冀构建信用奖惩联动机制,对恶意拖欠和逃废银行债务、逃骗偷税、商业欺诈、制假售假、盗版侵权、非法集资等严重失信行为,加大惩戒力度,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区域联动机制。
同时,京津冀在信用地方立法、信用标准与技术规范,信用服务市场等方面,开展合作,形成相对一致的信用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京津冀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探索跨省市的“互联网+信用”的服务和监管模式,实现信用产品跨地区互认使用。
北京市副市长隋振江指出,北京要推动京津冀社会信用体系合作共建,打破制约创新的行业垄断和市场分割,支持金融投资、信用担保、技术交易等业务跨区域经营,建立区域统一的信用体系。
作为信用首善之区的中关村,“以信用促融资,以融资促发展”的信用体系建设,初步建立以企业信用为基础的科技金融创新体系。
中关村管委会主任郭洪表示,中关村要加强信用产品和服务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发挥信用中介机构的发现和增进机制,促进企业信用品牌,提升企业信用价值。
在京津冀信用体系建设方面,郭洪强调,要谋划推动中关村与天津、河北有关地区的创新合作,以本次京津冀信用体系合作共建为契机,优化区域信用环境,共同推动信用数据的开放共享,加快构建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
根据规划,到2020年中关村将建立科学有效的信用监管模式,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的信用服务品牌,成为引领京津冀协同发展,与“中国硅谷”相称的“中国信用硅谷”。(完) 【编辑: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