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七次会议在京召开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七次会议10月20日在北京召开,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出席并讲话。
中国环境报记者邓佳摄
中国环境报记者王昆婷10月20日北京报道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七次会议今日在京召开,传达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对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批示,总结2016年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河北省委副书记、省长张庆伟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的汇报。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7省(区、市)负责人分别汇报了2016年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安排。
郭金龙在讲话中指出,环境就是民生,蓝天也是幸福,治理大气污染是事关民生和发展的大事,群众充满期待。当前,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进入了向纵深发展的关键阶段,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依然是大气污染最为严重的区域,空气质量成为社会最关心的问题。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关头,打赢环境治理攻坚战,以美丽中国形象走进世界舞台中心,既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更有深远的历史意义。我们要更加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锲而不舍地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多出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能受益的成果,不辜负中央的期望和人民的期盼。
郭金龙指出,治理大气污染既是区域共同的责任,也是各地自身的需求,需要充分发挥好协作机制的作用,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把能干的事先干起来,把共同的任务落实好。我们要按照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的时间节点,狠抓落实,精准发力,下大力气打好燃煤污染、高架点源排放、移动污染源治理三大攻坚战,确保各项减排措施按时、保质完成。
郭金龙强调,重污染天气既影响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也影响群众对大气污染治理的获得感,必须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应对重污染天气,要加强预报预警,掌握主动权,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强协同,进一步完善区域空气重污染应急联动的响应机制,切实提高应对水平;要加大应急预案响应措施的宣传力度,做好舆论引导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让各个社会主体认识到应急响应是共同的责任,从而凝聚起正能量,营造良好氛围。
陈吉宁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张高丽副总理专门对此次会议作出指示,充分肯定一段时期以来的工作成效。《大气十条》实施以来,环境保护部和各地方、各部门协调联动,地方和部门环保责任得到切实落实,重大治理工程扎实推进,“天地空”一体化监控体系基本建成。监测数据显示,截至10月19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4.3%,高于8.5%的全国平均水平。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以及交通格局与方式决定了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特别是工作中仍存在治理措施针对性不强、行业治理进展不均衡、机动车管理依然薄弱、重污染天气应对有效性不强等问题和困难。
陈吉宁强调,面对严峻形势,我们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加快散煤治理进度,提高扬尘治理精细化水平,切实落实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加大机动车治理力度,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尤其要把今年供暖期间的重污染天气应对作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的出发点、落脚点。要着力提高预警预报的准确性,按小时准确预报重污染过程的高值及持续时间;着力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具体化减排措施;着力提高应急联动的同步性,精确指导各地启动减排措施、调整防控重点;着力提高舆论引导的有效性,分阶段、有侧重地开展宣传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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