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三地发布第三批区域协同地方标准

12.04.2017  23:39
        2017年4月12日,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共同组织制定、分别发布《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车用气瓶电子标签应用管理规范》、《混合气体气瓶充装规定》、《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则》、《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等5项地方标准。至此,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共发布三批9项。         为落实中央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部署,在首都标准化委员会的协调组织下,三地质监、环保、安监等部门加强在标准化领域沟通合作,通过统一标准的制定实施助推京津冀协同发展。         此次发布的京津冀三地区域协同地方标准中《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是京津冀环保领域首个区域协同地方标准,也是列入《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2017年工作措施》的地方标准制定项目。标准的发布实施将进一步加强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的控制和管理,减少和消除建筑行业的VOCs排放,改善京津冀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预计标准实施后,可以减少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VOCs排放约20%~40%。         《车用气瓶电子标签应用管理规范》、《混合气体气瓶充装规定》是为有效降低气瓶引起的安全事故,规范京津冀地区市场环境秩序和行业行为,全面提升京津冀区域内气瓶充装站和车用气瓶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水平而制定的区域协同地方标准。《车用气瓶电子标签应用管理规范》的实施将全面推进京津冀区域车用气瓶的现代化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降低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同时亦可推进汽车油改气的安全管理工作,使京津冀区域特种设备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混合气体气瓶充装规定》的制定实施旨在对混合气体充装单位作业的危化品企业实行更为规范细致的规定,通过对其场所、设备设施及人员技术等的严格规定,全面提升气瓶充装站的混合气体充装安全技术和管理水平,降低事故发生率。             2015年,北京市启动安全生产百项地方标准工程。初步确定制定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89项,包括《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则》、《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和87个行业领域评定标准,覆盖全市各行各业重点企事业单位。经京津冀三地安监、质监部门协商,从中选择部分项目作为京津冀协同地方标准。《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则》和《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2项地方标准作为首批安全生产领域京津冀协同地方标准发布,旨在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以技术标准规范指导京津冀地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总则》是等级评定的总纲,主要内容包括评定指标、评定方法和等级评定等。评定指标规定了13个方面的基础管理要求和11个方面的现场安全技术要求;评定方法规定了抽样原则、评定条款设定和评分方法等内容;等级评定包括等级划分、评定类别和评定流程等条款内容。《安全生产通用要求》提炼了各行业安全生产的共性要求,重点对基础管理、特种设备、用电、消防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进行了规定。         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重点任务分工(2017-2018年)》,提出深化京津冀、长三角等重点区域标准化协作。国家质检总局印发《关于加强京津冀区域质量发展合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发挥标准先行作用,服务区域融合发展。首都标准化委员会召开会议将京津冀标准化合作作为年度工作重点进行了部署。京津冀三地将进一步完善“3(质监部门)+X(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扎实推进京津冀标准化合作。         (市局标准化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