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京津冀协同发展下北京市住房保障实施体系研究工作的比选公告
《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出台,明确了北京市的功能定位、空间布局与总体目标。住房保障工作作为北京超大型城市治理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一环,如何主动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总体布局,紧紧围绕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的重点要求,构建符合新时期要求的住房保障实施体系,是下一步开展工作的重点。为科学构建住房保障实施体系,特开展京津冀协同发展下北京市住房保障实施体系研究项目。本项目通过专家打分方式确定专项研究承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专项的比选。
一、 项目名称
京津冀协同发展下北京市住房保障实施体系研究
二、 项目内容
(一)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非首都功能疏解要求,研究优化本市保障性住房的布局结构和开发节奏,加强建设计划的前瞻性;按照生态环保新要求,提高保障房建设品质。
(二)研究保障房源全市统筹和打通使用机制,提高保障房资源利用效率;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结合本市住房保障供应体系,研究本市住房保障对象的范围、规模以及分配方式,兼顾住房保障公平性与精准性。
(三)探索京津冀三地住房保障工作的联动机制,发挥各自优势,加大协同力度;研究完善保障房运营管理与社会公共服务方面的政策。
三、 项目完成时间:2015年10月底。
四、 项目预算:人民币19.18万元。
五、 报名条件
(一)比选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项目负责人应有丰富的政府委托研究课题的研究经验,熟悉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和住房保障政策,有很好的国际视野;
(三)项目组成员知识结构合理,对住房保障、城市规划、新型城镇化、房地产等相关领域均有所涉猎,能够对课题进行多视角多层次的研究;
(四)项目组主要成员与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系统有过合作,有住房保障相关课题研究经历的优先考虑;
(五)有较强的数量分析能力,能够运用数学模型进行大数据分析。
六、 比选时间:2015年4月7日
七、 比选材料
1.参选函;
2.报价单;
3.参选单位基本情况简介(例如:规模、人员、行业内影响力、研究实力、工作业绩等);
4.有效法人资格证明;
5.针对此项工作制定的实施方案(包括主要思路、技术路线、人员配备、进度安排和阶段性成果等)。
6.保障性住房相关工作介绍等。
八、 比选办法
(一)比选原则
本次比选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 定选原则
1. 参选单位必须提交全部参选必要材料(1-5项),方可进入后续的评审阶段。否则,如有任何一项参选必要材料未提交将被视为不合格,不进行后续评审。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15年4月6日下午17:00。
2.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比选公告中规定的各项评选标准。
3.评选委员会根据合格参选单位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参选单位为中选候选人。若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时,评选小组可以确定排名其后的备选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以此类推。
联系人:刘老师 59958419
地址: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3号楼4层
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