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区域联合治超工作指导意见》启动起草工作

14.02.2016  12:18

  为落实2015年京津冀副秘书长级治超工作联席会上提出的共同编制《京津冀区域联合治超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进一步加强京津冀区域联合治超工作的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推进三省市治超工作“一体化”深入全面开展,2016年1月29日,京津冀第三次治超办会商会议在北京召开。会上,北京市治超办介绍了《京津冀区域联合治超工作指导意见编制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和《京津冀区域联合治超工作指导意见》(提纲),与会省市分别就《编制工作方案》中任务分工、工作机构、相关制度和《工作指导意见》的框架和内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三省市治超办还分别对“十三五”期间本省市的规划、重点工作任务及联合治超工作需求等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会商会议梳理出三省市下一步的工作重点,一是进一步明确了三省市关于起草《工作指导意见》的责任分工,北京市负责京津冀联合建站、绕行首都大外环等部分的起草工作,天津市负责政府主导和高速公路治超部分的起草工作,河北省负责科技治超和源头治理部分的起草工作;二是尽快启动《京津冀违法超限运输案件移送暂行办法》的修订工作,加快三省市治超信息网络的对接工作,实现路政、运政和治超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工作目标;三是要加强《工作指导意见》中重点专题研究工作,组织协调三省市治超部门尽快形成共识,按照前紧后松的原则,筹备好3月份第四次京津冀三省市治超办会商会议。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路网处相关领导参加会议并进行指导,对即将发布的关于加强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进行了介绍,对全国高速公路治超模式,先进经验进行了讲解。三省市治超办负责人和联络员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