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交通法制协作办法出台
20.03.2017 19:37
本文来源: 交通委员会
近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京津冀公路立法协同工作办法》(以下简称《立法协同办法》)和《京津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合作办法》(以下简称《执法合作办法》)。印发两个文件是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提升交通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体现,标志着京津冀交通法制协作制度协同迈出新的步伐。 《立法协同办法》旨在实现区域公路立法工作协同统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加强重大项目联合攻关,建立立法保障长效机制,提升公路立法质量,为立法协同工作提供制度保障。《执法合作办法》旨在满足三省市执法合作需求,将区域行政执法合作和联防联动等机制制度化,保障京津冀交通运输执法一体化工作有路径、有依据、规范化。 下一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将会同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积极推进两个文件的落实,切实加强立法成果共享和立法项目联合公关,组织跨区域交通运输联合执法行动。同时,在道路运输立法、联合治超、执法监督等领域寻求进一步合作。
本文来源: 交通委员会
20.03.2017 1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