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交通法制一体化第二次联席会在京召开

16.12.2016  17:03

  12月9日,京津冀交通一体化法制和执法协作第2次联席会议在北京召开。交通运输部、市政府法制办,三地省级交通部门,以及基层交通执法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副主任白刚主持,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周正宇出席并致辞。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司长魏东出席并讲话。

  三地交通部门就执法联动、立法协同、联合治超等工作体制机制建设、重点任务推动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与交流。会议重点研究了《京津冀公路立法协同工作机制》(草案)、《京津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合作框架协定》(草案)、《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违法超限运输案件移送暂行办法》(修订草案)等协作文件,讨论了公路养护协同等规范性文件。

  周正宇致辞时讲到,京津冀交通先行不仅仅是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运输服务的协同,更重要的是交通法制建设的高度统一。通过交通立法破除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通过交通执法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协同发展中遇到的执法尺度不一等问题。

  魏东讲话时指出,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三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充分认识交通一体化“先行官”的重要作用,充分认识交通法制协同的“软件”保障作用,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明确法制协同的目标、任务、路径,巩固沟通机制、强化执法的信息化建设、争取在立法协同上有所突破,使交通法制一体化工作更加具体、更加深入。

  三地通过本次会议就沟通机制常态化、行业标准统一化、规范文件具体化、协同手段信息化达成了共识。会后,三地将签署立法协作框架协议,加强立法联合攻关,共享立法成果;签署执法协作框架协议,完善执法人员联合培训机制,强化三地执法信息共享;联合印发治超案件移送办法,增强治超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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